中国网财经5月13日(ri)讯 日(ri)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li)总局塔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xi)公开表(biao)显示(shi),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因贷后管理(li)流于形式,受托(tuo)支付信贷资金全额回(hui)流借款人本行账户,回(hui)流后部分信贷资金被(bei)挪用于归还借款人他行贷款,被(bei)罚款30万元(yuan);作出处罚决(jue)定的日(ri)期为2024年5月7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