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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权益,现金股利
2024-06-18 02:40:52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权益,现金股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ti)成员保(bao)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you)虚假记载(zai)、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te)别提示: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you)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yu)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dong)大会,会议审议通(tong)过(guo)了(le)《关于(yu)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方案具(ju)体(ti)内容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6,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90,070股)后的153,209,930股为基数,向全体(ti)股东(dong)每(mei)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gong)计分配现金股利30,641,98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sheng)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qian)公司总股本由于(yu)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yin)而发生(sheng)变(bian)化的,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ti)股东(dong)每(mei)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bian)的原则(ze),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具(ju)体(ti)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ju)潮资讯网(wang)(www.cninfo.com.cn)上刊(kan)登的相关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mei)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153,209,930股×0.2元/股=30,641,986元。鉴于(yu)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已回购股份(2,790,070股)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mei)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目前(qian)总股本(含公司回购账户股份)=30,641,986元÷156,000,000股=0.1964229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bao)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bian)的前(qian)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4229元/股。

3.自(zi)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sheng)变(bian)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dong)大会审议通(tong)过(guo)的方案一致,且距离股东(dong)大会审议通(tong)过(guo)的时间未超过(guo)2个(ge)月。

现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yi)公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6,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90,070股)后的153,209,930股为基数,向全体(ti)股东(dong)每(mei)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chi)有(you)首发前(qian)限售股的个(ge)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mei)10股派1.800000元;持(chi)有(you)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tong)股的个(ge)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cha)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jiao)个(ge)人所得税,待个(ge)人转让(rang)股票(piao)时,根据其持(chi)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chi)有(you)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tong)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zhe)持(chi)有(you)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zhe)持(chi)有(you)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cha)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chu)的原则(ze),以投资者(zhe)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chi)股期限,持(chi)股1个(ge)月(含1个(ge)月)以内,每(mei)10股补缴(jiao)税款0.400000元;持(chi)股1个(ge)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mei)10股补缴(jiao)税款0.200000元;持(chi)股超过(guo)1年的,无需(xu)补缴(jiao)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zhi)2024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you)限责(ze)任(ren)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ti)股东(dong)。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dong)现金红利将于(yu)2024年6月26日通(tong)过(guo)股东(dong)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ji)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dong)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zi)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ye)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5日),如因(yin)自(zi)派股东(dong)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zu)的,一切法律责(ze)任(ren)与后果由本公司自(zi)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piao)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dong)浙江新辉投资有(you)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及徐群辉配偶(ou)吴建庆(qing)承诺:所持(chi)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chi)的,减持(chi)价格不低于(yu)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piao)的发行价(14.33元/股)。若本次发行后发生(sheng)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ze)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piao)的发行价格为14.33元/股,前(qian)次最低减持(chi)价格为9.5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lu)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chi)价格将调整为9.35元/股。计算公式(shi)【注】:本次调整后最低减持(chi)价格=(前(qian)次最低减持(chi)价格一本次每(mei)股现金红利)=(9.55元/股一0.1964229元/股)=9.55-0.1964229=9.35元/股。

【注:“前(qian)次最低减持(chi)价格”指前(qian)次权益分派实施并作除权除息处理后的最低减持(chi)价格。“本次每(mei)股现金红利”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mei)股现金红利】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mei)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153,209,930股×0.2元/股=30,641,986元,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790,070股)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piao)市值不变(bian)原则(ze),且实施权益分派前(qian)后公司总股本保(bao)持(chi)不变(bian),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mei)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yin)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mei)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目前(qian)总股本(含公司回购账户股份)=30,641,986元÷156,000,000股=0.1964229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bao)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bian)的前(qian)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4229元/股。

六、咨询机(ji)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277号(hao)保(bao)利中心11楼 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姚钢(gang)、韦(wei)丽丽

咨询电话:0571-87230010

传真电话:0571-87243169

七、备(bei)查文件

1.第(di)六届董事会第(di)九(jiu)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dong)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you)关分红派息具(ju)体(ti)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te)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you)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本版导读

发布于(yu):广东(dong)省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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