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yue)7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zhan)发布的行政处(chu)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下称“农行三明分行”)被罚310万元。
据文号为明金监罚决字〔2024〕4号的行政处(chu)罚决定书,农行三明分行存在(zai)九项(xiang)违(wei)法违(wei)规行为,具体如下:
一、农行三明分行下辖梅列支行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yu)支付土地让金。
二、个人贷款、小(xiao)微企业信用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wei),信贷资金违(wei)规流入限制性领域。
三、流动资金贷款资金需求测算不审慎,向无真实需求的借款人授信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四、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及(ji)贷后管理不到位(wei),导致贷款被挪用,部分贷款违(wei)规用于(yu)支付票据保证(zheng)金。
五、农行三明分行下辖清流支行发放无真实用途流动资金贷款。
六、发放存单质押类流动资金贷款未进行资金需求测算。
七(qi)、农行三明分行下辖三元支行违(wei)规发放借名个人经营(ying)性贷款。
八、固(gu)定资产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wei)、固(gu)贷支用方式违(wei)规,未实贷实付或化整为零(ling)规避受托支付。
九、农行三明分行下辖永安支行收取经营(ying)管理顾问服务费用存在(zai)质价不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zhan)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