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xin)公众号“江苏高院”13日消息,2024年5月13日,淮(huai)安市中级人民法(fa)院公开宣判(pan)江苏省公安厅原副(fu)厅长程建东受贿案,对被告人程建东以受贿罪判(pan)处有期徒刑十(shi)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wu)百万元;对程建东受贿犯罪所得依法(fa)予以追(zhui)缴,上缴国库。
经审(shen)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建东利用担(dan)任江苏省公安厅信(xin)息通信(xin)处处长、指挥中心主任、副(fu)厅长等职(zhi)务(wu)上的(de)便利,为相关(guan)企业及个人在信(xin)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承揽、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she)合人民币共计5335万余元。
淮(huai)安市中级人民法(fa)院认(ren)为,被告人程建东的(de)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程建东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ji)的(de)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guan)尚(shang)未掌握的(de)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认(ren)罪认(ren)罚,依法(fa)可以从轻处罚。法(fa)庭遂作出上述判(pan)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