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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香港正版资料全免-两部门: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 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建设,生产,项目
2024-06-02 17:04:16
2024年香港正版资料全免-两部门: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 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建设,生产,项目

中国网财经4月12日讯(xun)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wei)网站(zhan)1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wei)、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yu)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xia)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ming)确,要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ke)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li)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ke)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li)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以下(xia)为(wei)《实施意见》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wei) 国家能源局关于(yu)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

各产煤省(区(qu))及新疆(jiang)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wei)、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wei)深入(ru)贯彻党的二十大(da)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落(luo)实党中央、国务(wu)院关于(yu)促(cu)进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和价格稳定的决(jue)策(ce)部署,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产能管理机制,完善产能储备政策(ce),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增强供给保障能力(li),更好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制定以下(xia)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市(shi)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jue)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动适应煤炭供需形势(shi)变化,形成稳定的产能储备支持政策(ce)预期(qi),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煤炭储备产能。以大(da)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和安全保障程度高(gao)的井工(gong)煤矿为(wei)实施重点,在新建和在建煤矿项目中优选一批产能储备煤矿,积极稳妥(tuo)组织实施。保持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增强煤炭供给弹性和灵(ling)活度,有效应对煤炭供应中的周(zhou)期(qi)性和季节性波动等情(qing)形。大(da)力(li)提升绿色生产素(su)质,促(cu)进产能储备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提高(gao)安全保障投入(ru),在储备产能日常维护和释放过程中确保安全可(ke)靠。

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ke)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li)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ke)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li)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二、产能储备煤矿建设工(gong)作规则

产能储备煤矿的设计产能由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两部分组成。常规产能是指非应急状态下(xia)煤矿正常生产的产能,由企业根据市(shi)场情(qing)况自主组织生产,不(bu)纳入(ru)国家统一调度范围。储备产能是指在常规产能基础之上预留的规模适度、用于(yu)调峰的产能,应急状态下(xia)按(an)国家统一调度与常规产能同步释放,实现煤矿“向上弹性生产”。产能储备煤矿的常规产能与储备产能之和为(wei)设计产能。在产能储备煤矿建设过程中,应按(an)照如下(xia)要求组织实施:

(一)规划阶段。在煤炭矿区(qu)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gong)作中,省级及以下(xia)煤炭矿区(qu)总体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对矿区(qu)内的规划新建和在建煤矿项目进行认真研(yan)究,论(lun)证项目是否(fou)具备建设储备产能的条件,科学合理确定单(dan)个煤矿规划建设规模。产能储备煤矿原则上应按(an)照设计产能一次建成投产。项目单(dan)位要对产能储备煤矿建设的可(ke)行性进行深入(ru)研(yan)究,确保经济合理、安全可(ke)控。矿区(qu)外运基础设施要充分考虑储备产能释放的情(qing)形。

(二)核准阶段。拟建设储备产能的新建煤矿项目需按(an)设计产能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书时,应对储备产能建设生产方案进行深入(ru)分析。在建煤矿项目可(ke)在现有核准产能基础上建设储备产能,也可(ke)按(an)相关政策(ce)要求申请调整建设规模后建设储备产能。

(三)建设阶段。产能储备煤矿应在符合矿区(qu)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前提下(xia),按(an)照设计产能依法依规办理采矿、用地、用林、用草、环评、取水(shui)许(xu)可(ke)、水(shui)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各项手续,为(wei)储备产能依法合规释放创造(zao)条件。煤矿的生产、运输、通风、排水(shui)、机电等系统及相关设备均需按(an)照设计产能建设和配备,确保应急状态下(xia)能够安全有效释放储备产能。产能储备煤矿主要通过增强采掘(剥)能力(li)、提高(gao)工(gong)作面推进度的方式形成储备产能,不(bu)通过增加工(gong)作面的方式实现。要加强建设安全管理,严格执(zhi)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四)验收(shou)阶段。项目进入(ru)联合试运转后,分别按(an)设计产能和常规产能组织试生产,在规定的联合试运转期(qi)限内,项目单(dan)位可(ke)根据煤矿实际自主确定按(an)两种产能组织试生产的时间。项目单(dan)位在组织竣工(gong)验收(shou)时,需在竣工(gong)验收(shou)报告中明(ming)确产能储备建设情(qing)况。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竣工(gong)验收(shou)活动监管,储备产能建设不(bu)符合要求的,责令项目单(dan)位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ke)竣工(gong)投产。

(五)生产阶段。产能储备煤矿要完善“平急转换”机制,研(yan)究制定按(an)照常规产能和设计产能组织生产的工(gong)作方案,合理安排生产组织,保持安全稳定的生产秩(zhi)序,充分发挥产能储备的作用。日常要合理配备人员并科学安排采掘(剥)接续,提前做好应急生产的准备。在应急状态下(xia),坚决(jue)服从国家统一调度,快(kuai)速释放储备产能,确保产得出、调得快(kuai)、用得上。要切实加大(da)安全生产投入(ru),强化隐患(huan)排查治理,不(bu)断增强安全供应保障能力(li)。

三、产能储备煤矿的管理程序

(一)申报条件。申报建设储备产能的煤矿应为(wei)国家发展改革委(wei)、国家能源局核准权(quan)限的新建、在建煤矿项目,煤矿储备产能规模按(an)占煤矿设计产能的比重,划分为(wei)20%、25%、30%三档。储备产能煤矿所在矿区(qu)应具备外运便利、运力(li)充足等条件,煤炭产品主要用于(yu)保障发电供热及民生用能需求。

(二)申报流程。有关产煤省区(qu)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级政府指定的煤炭投资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和有关通知要求,组织本省区(qu)产能储备煤矿的申报工(gong)作。煤炭企业(含中央企业)结合资源条件、开采工(gong)艺、外部运输条件等实际情(qing)况编制产能储备建设方案并提出申请,有关产煤省区(qu)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级政府指定的煤炭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煤矿项目上报国家能源局。

(三)确认程序。国家能源局委(wei)托有关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建设储备产能的煤矿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统筹确定煤矿项目名单(dan)及产能储备建设规模,优先支持山西、蒙西、蒙东、陕北、新疆(jiang)五大(da)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内的大(da)型现代化露天煤矿或安全保障程度高(gao)的井工(gong)煤矿。

(四)启(qi)用机制。在煤炭供需形势(shi)总体平衡时,产能储备煤矿投产后按(an)照常规产能组织生产。当(dang)供需形势(shi)由总体平衡转向紧张时,国家发展改革委(wei)、国家能源局根据煤炭市(shi)场供需以及价格是否(fou)超出合理区(qu)间等情(qing)况,对储备产能实施统一调度,确定储备产能的应急释放区(qu)域、生产调度规模、供应保障目标等,指导储备产能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xia)阶段性按(an)设计能力(li)“向上弹性生产”。

(五)中长期(qi)合同签订。产能储备煤矿要严格履行煤炭保供稳价责任,按(an)照有关要求签订电煤中长期(qi)合同,执(zhi)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ce)。产能储备煤矿释放储备产能生产的商(shang)品煤优先接受(shou)国家统一调度,不(bu)再承担地方中长期(qi)合同签订任务(wu)。

四、配套支持政策(ce)

(一)给予产能置换政策(ce)优惠。对产能储备煤矿,新建煤矿按(an)设计产能20%、25%、30%建设储备产能的,其新增产能(含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的60%、80%、100%免予实施产能置换。已审核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包括在建煤矿),其产能置换指标总量的60%、80%、100%可(ke)另行使用,指标不(bu)再进行折算。

(二)优化调整煤炭矿区(qu)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产能储备煤矿要严格按(an)照已批复煤炭矿区(qu)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办理核准相关手续。当(dang)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较大(da)变化时,在符合服务(wu)年限要求的前提下(xia),设计产能可(ke)在煤炭矿区(qu)总体规划基础上浮动1~3个设计级差,最(zui)大(da)增幅原则上应低于(yu)规划建设规模的30%,且不(bu)出现《关于(yu)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规定的规划重大(da)调整情(qing)形。上述优化调整属(shu)煤炭矿区(qu)总体规划非重大(da)调整情(qing)形,可(ke)编制局部调整方案报原规划审批机关同意。

(三)实施煤炭新增产能指标单(dan)列。对产能储备煤矿,储备产能规模不(bu)占用国家煤炭发展规划确定的所在省区(qu)新增产能指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煤炭产能储备管理工(gong)作机制,强化统筹指导,协调做好全国煤炭产能储备管理工(gong)作。有关产煤省区(qu)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部门,可(ke)根据实际建立省级工(gong)作机制,指导辖区(qu)内企业做好产能储备工(gong)作。

(二)压实工(gong)作责任。产能储备煤矿的项目单(dan)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产能储备煤矿建设,确保如期(qi)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wu),按(an)国家统一调度组织生产,有效发挥产能储备煤矿作用。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qu)内产能储备煤矿日常监督,逐矿建立工(gong)作台账,调度掌握产能储备煤矿在非应急和应急两种状态下(xia)的生产情(qing)况,相关台账信息定期(qi)报送至(zhi)国家发展改革委(wei)、国家能源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国煤炭产能储备工(gong)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cu)指导,研(yan)究解决(jue)产能储备煤矿建设生产过程中的重大(da)问题,推动产能储备各项工(gong)作有序开展。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按(an)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生产的,应当(dang)责令限期(qi)整改,违(wei)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按(an)规定予以处(chu)罚,确保产能储备各项要求落(luo)实落(luo)地。

本实施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wei)、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qi)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wei)

国家能源局

2024年4月2日

发布于(yu):北京市(shi)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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