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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务院国有资产(chan)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山东(dong)省(sheng)青岛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zhen)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dong)省(sheng)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jin)日,山东(dong)省(sheng)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yi)向山东(dong)省(sheng)青岛市中级人民法(fa)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fa)告知了(le)被告人骆玉林享(xiang)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le)被告人,听取了(le)辩护(hu)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骆玉林利用担任青海省(sheng)国有资产(chan)管理局局长,青海省(sheng)经济贸易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青海省(sheng)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青海省(sheng)人民政(zheng)府(fu)党组成员、副省(sheng)长,青海省(sheng)委常委,青海省(sheng)人民政(zheng)府(fu)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shi)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chan)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ji)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fa)收受他人财(cai)物,数额特别巨大;骆玉林作(zuo)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ji)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shi)相关交易活(huo)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fa)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shi)责任。
(总台(tai)央(yang)视记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