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wang)财经5月(yue)6日讯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网(wang)站发(fa)布(bu)消息显(xian)示,为鼓励(li)和倡导(dao)广大商户自觉维护(hu)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强化现金法偿观念,中国人民银行组织(zhi)设计了支持人民币现金支付标识,引导(dao)经营主体(ti)自愿张贴。张贴该标识有利于全社会共同营造便(bian)利的现金支付环境,便(bian)于老(lao)年(nian)人、外籍来(lai)华(hua)人员(yuan)等群体(ti)使用现金支付方式。《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hua)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hua)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he)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因对外提供(gong)商品、服务或依法履职、管理需要,存(cun)在收付行为的各类主体(ti),应遵守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自觉规范现金收付行为,尊重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支持现金支付,并具(ju)备适当的收现条件,做好零钱备付,不得拒收现金或无正(zheng)当理由对现金支付实行差别对待。
支持现金支付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