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bu)、海关总署、税务(wu)总局发布关于提高自(zi)香港(gang)澳门(men)进境居(ju)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mian)税额度的公告:
对(dui)自(zi)香港(gang)、澳门(men)进境,年满(man)18周岁(sui)的居(ju)民旅客,携带在(zai)境外获(huo)取的个人合理(li)自(zi)用行李物品,总值在(zai)12000元以内(nei)(含12000元)的予以免(mian)税放(fang)行。同时,在(zai)设有进境免(mian)税店的口岸,允许(xu)上述(shu)旅客在(zai)口岸进境免(mian)税店购买一定数(shu)量的免(mian)税商品,连同在(zai)境外获(huo)取的个人合理(li)自(zi)用行李物品总值在(zai)15000元以内(nei)(含15000元)的予以免(mian)税放(fang)行。
从澳门(men)经“一线”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居(ju)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按现行规定执行;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nei)地时,居(ju)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mian)税额度,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除(chu)上述(shu)涉及行李物品免(mian)税额度的调整外,对(dui)短期内(nei)多次来往香港(gang)、澳门(men)地区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现有规定维(wei)持不变。
上述(shu)有关措施自(zi)2024年7月(yue)1日起(qi),先行在(zai)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gang)高铁西九(jiu)龙站、拱北、港(gang)珠澳大桥(qiao)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zi)2024年8月(yue)1日起(qi),推(tui)广至全部(bu)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chu)外)。
(总台央视记者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