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戴曼曼报道:24日,记者获悉,除了广州市、深圳市两(liang)城市以外,广东省其他19个地市的房贷政策(ce)进行了调(diao)整。
为适应当地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xin)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xin)期(qi)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ping)稳健(jian)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du)管理(li)总(zong)局关于调(diao)整个人住房贷款最(zui)低首付(fu)款比例政策(ce)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diao)整商业(ye)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ce)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ji)制按照因城施(shi)策(ce)原则,根据(ju)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市政府调(diao)控(kong)要求,对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河源市、梅(mei)州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men)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共(gong)19个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ce)作出调(diao)整。
上述(shu)19个城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pin)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ye)性个人住房贷款最(zui)低首付(fu)款比例调(diao)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
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pin)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ye)性个人住房贷款最(zui)低首付(fu)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ye)金融机(ji)构可根据(ju)借款人偿付(fu)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su)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fu)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shui)平(ping)。
不过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qie)有未(wei)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依(yi)然暂停发放商业(ye)性个人住房贷款。
据(ju)悉,上述(shu)政策(ce)自2024年5月24日起执行,在2024年5月24日后(含2024年5月24日)完成商品(pin)房买卖合(he)同或房地产买卖合(he)同网(wang)签,均可按本政策(ce)执行。
其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zong)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城市政府相关部门(men)出具的住房套数查(cha)询结果或认定证明显示的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据(ju)悉,首套房和二套房商业(ye)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取消,意(yi)味着(zhe)19个城市实现了房贷利率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