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yue)21日讯 联创股份(300343.SZ)昨(zuo)日发(fa)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联创股份于2019年(nian)3月(yue)25日与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guan)理中心(有限合伙) (下称“北京信投”)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北京信投拟(ni)对联创股份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华安新材”)进行增资,累(lei)计金额不(bu)超过3.8亿元,后于2019年(nian)3月(yue)29日签署《增资扩股协(xie)议》。
截至2019年(nian)12月(yue)31日,北京信投按协(xie)议实际支付增资款8888万元,并获得(de)华安新材9.999%股权。联创股份仅于2019年(nian)4月(yue)9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未及时披露《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署情况(kuang)及后续实际增资情况(kuang)。
山东证监局认为,联创股份上述行为违反(fan)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guan)理办法(fa)》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guan)理办法(fa)》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司时任(ren)董事长李洪国、时任(ren)总裁齐海莹、时任(ren)董事会秘(mi)书(shu)胡安智应承(cheng)担主(zhu)要责任(ren)。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guan)理办法(fa)》第五十九条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联创股份及李洪国、齐海莹、胡安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guan)理措施,并记(ji)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信息显示,联创股份主(zhu)营业务为含氟新材料和聚(ju)氨酯新材料的研发(fa)、生产和销售。4月(yue)27日,联创股份发(fa)布2024年(nian)一季度业绩报告,当期营业收入1.43亿元,同比下降38.13%,归母净利润为-0.16亿元,同比由盈转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