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动态
2024澳门资料免费大全酷知网-网络侮辱未成年人,入罪标准与诉讼程序如何把握?,张某某,唐某某,被害人
2024-06-03 00:06:41
2024澳门资料免费大全酷知网-网络侮辱未成年人,入罪标准与诉讼程序如何把握?,张某某,唐某某,被害人

文|陆秀勇 汤琼

基本(ben)案情

被(bei)告人唐(tang)某(mou)某(mou)于2021年上(shang)半年与被(bei)害人张某(mou)某(mou)(女,2005年8月出生,案发时系职高(gao)在校生)交往,其间,偷拍了张某(mou)某(mou)的隐私照片、不雅视频。

2021年7月,张某(mou)某(mou)提出分(fen)手,唐(tang)某(mou)某(mou)为报复(fu)泄愤,在其网络空间发表两篇“说说”,散布张某(mou)某(mou)性(xing)感照片,公布张某(mou)某(mou)的个人信息(xi)并辱骂(ma),同时将张某(mou)某(mou)的隐私照片、不雅视频发送给QQ及微(wei)信好(hao)友、陌生人至少10人,并要求包含张某(mou)某(mou)同学在内的相关人员转发前述(shu)“说说”及打电话、发短信辱骂(ma)张某(mou)某(mou)。

上(shang)述(shu)两篇“说说”浏览量合计949次、点(dian)赞量合计273人、评论数合计49条。上(shang)述(shu)信息(xi)在网络空间迅速扩散、发酵,被(bei)害人张某(mou)某(mou)接到陌生人侮辱短信以(yi)及骚扰电话,备受(shou)舆论压力,出现(xian)自闭症(zheng)状,不能正常学习。

争(zheng)议(yi)焦点(dian)

本(ben)案的争(zheng)议(yi)焦点(dian)有(you)两个:一是关于本(ben)案的定性(xing),唐(tang)某(mou)某(mou)的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罪?二是关于本(ben)案的诉讼程序(xu),如果本(ben)案构成侮辱罪,应由被(bei)害人自诉还是检(jian)察机关公诉?

案件分(fen)析

(一)被(bei)告人唐(tang)某(mou)某(mou)的行为构成侮辱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唐(tang)某(mou)某(mou)实施了公然侮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liu)条第一款规定,侮辱罪是指以(yi)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人格尊(zun)严和名誉。唐(tang)某(mou)某(mou)在交往期间偷拍张某(mou)某(mou)的隐私照片、不雅视频,二人分(fen)手后,为报复(fu)张某(mou)某(mou),在张某(mou)某(mou)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将偷拍的隐私照片、不雅视频及辱骂(ma)张某(mou)某(mou)的文字发送到网络平台,并发送给张某(mou)某(mou)同学乃至陌生网友要求帮(bang)忙转发,公然贬(bian)损张某(mou)某(mou)人格、破坏其名誉。唐(tang)某(mou)某(mou)以(yi)破坏特定人名誉、贬(bian)低特定人人格为目的,故意在网络上(shang)对特定对象实施侮辱行为,降低了被(bei)害人的社会评价,侵害了被(bei)害人的人格利益,构成了对被(bei)害人人格的公然侮辱。

2.唐(tang)某(mou)某(mou)犯罪程度已达到“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是侮辱罪入罪的程度标准,主要是指侮辱、诽谤他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影响很坏等(deng)情况。《最高(gao)人民法院、最高(gao)人民检(jian)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xi)网络实施诽谤等(deng)刑事案件适用法律(lu)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分(fen)别从传(chuan)阅数量、严重后果、行政再(zai)犯、其他情形四方面明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liu)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认定。不论是法律(lu)条文还是司(si)法解释规定均表明,在认定“情节严重”时不唯(wei)数量论,而全面考量、综合评价。本(ben)案中隐私照片、不雅视频点(dian)击量、浏览量、转发次数虽然远未达到前述(shu)司(si)法解释规定的五千次、五百次的数量标准,但本(ben)案被(bei)害人系未成年女性(xing),面对网络上(shang)的舆论压力,其遭受(shou)的身心(xin)伤害远大于成年人,抚慰恢复(fu)难度也远高(gao)于成年人,应当从最有(you)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综合考虑被(bei)害人身心(xin)受(shou)到重创(chuang),导致长期自闭抑郁(yu),学习成绩严重退(tui)步等(deng)后果,认定为前述(shu)司(si)法解释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被(bei)告人唐(tang)某(mou)某(mou)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xu),应由检(jian)察机关依法公诉

1.被(bei)告人唐(tang)某(mou)某(mou)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xu)。刑法第二百四十六(liu)条第二款规定,“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xu)和国(guo)家利益的除外(wai)”,即当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xu)或国(guo)家利益的情况下,可当然适用公诉程序(xu)。“两高(gao)一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jian)》第十二条规定,“准确把握侮辱罪、诽谤罪的公诉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liu)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网络侮辱、诽谤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xu),应当综合侵害对象、动(dong)机目的、行为方式、信息(xi)传(chuan)播范围、危害后果等(deng)因素作出判定”。随着信息(xi)时代的来临,社会秩序(xu)管理已延伸(shen)至网络空间。本(ben)案中,唐(tang)某(mou)某(mou)出于泄愤、威胁、报复(fu)动(dong)机,利用网络散布偷拍的未成年人隐私照片、不雅视频,吸引千余人浏览、评论,并积极通过网络留言、电话沟通等(deng)方式要求他人转发扩散,并指使他人打电话侮辱被(bei)害人,由于网络空间的特殊性(xing),案发后客观上(shang)已无法查清全部传(chuan)播链条,也无法彻底消除网络非(fei)法传(chuan)播的次生风险。综上(shang),唐(tang)某(mou)某(mou)侵害对象特殊,作案动(dong)机卑劣,手段行为低俗(su),社会影响恶劣,不仅严重影响了被(bei)害人的身心(xin)健康和学习生活,严重损害被(bei)害人人格权,而且破坏了公序(xu)良俗(su)和公众对网络空间的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xu),符合公诉条件。

2.本(ben)案适用刑事自诉难以(yi)保证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效果。侮辱罪是典型的亲告罪,告诉才处理。我(wo)国(guo)刑法将侮辱罪纳入刑事自诉,主要考虑此(ci)罪名较为轻微(wei),通过刑事自诉更能节约司(si)法资源;该(gai)罪通常发生在熟人之间,赋(fu)予当事人诉的决定权,有(you)利于消除社会矛(mao)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同时,考虑到该(gai)罪涉及被(bei)害人的名誉和隐私,由被(bei)害人决定是否起诉也是对被(bei)害人人格尊(zun)严的尊(zun)重。但刑事追诉是一个较为复(fu)杂(za)且专(zhuan)业的过程,对自诉人诉讼能力要求较高(gao)。自诉人的证据收(shou)集能力、法律(lu)运(yun)用能力及其他能力等(deng),对诉讼效果影响较大。未成年人一般诉讼能力较为低弱,让(rang)未成年人是受(shou)害人的网络侮辱刑事案件适用自诉,实际是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放纵。本(ben)案被(bei)害人系未成年人,从其事发后不敢、不愿举报行为人可以(yi)看出,其维权意识较弱;本(ben)案侵害行为发生于网络空间,具有(you)传(chuan)播广、危害大、影响难消除等(deng)特点(dian),仅凭(ping)被(bei)害人一己(ji)之力,难以(yi)全面取证、阻断传(chuan)播,更不能对实施此(ci)类行为的犯罪分(fen)子产生震慑效应。检(jian)察机关依法追诉并指控犯罪,固定证据后协调相关部门删除网络发布的视频,对转发者进行批(pi)评教育,不但全面保障了未成年女性(xing)的人格权,而且对此(ci)类利用网络发布隐私视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yi)严厉警示,符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要求。

案件结果及启示

2023年3月30日,江苏(su)省某(mou)市(shi)(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采纳检(jian)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yi),以(yi)侮辱罪判处被(bei)告人唐(tang)某(mou)某(mou)拘役五个月。判决宣(xuan)告后,唐(tang)某(mou)某(mou)对侮辱罪判决部分(fen)未提出上(shang)诉。2023年7月18日,江苏(su)省某(mou)市(shi)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对侮辱罪的判决,判决已生效。

通过本(ben)案,我(wo)们可以(yi)得到三(san)点(dian)启示:

一是严厉惩治网络侮辱未成年人行为。未成年人心(xin)智发育尚未成熟,网络侮辱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形成难以(yi)磨灭的身心(xin)伤害,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ci),包括司(si)法机关在内的社会各(ge)界要高(gao)度重视网络侮辱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xing),不能将侮辱信息(xi)的点(dian)击、浏览、转发次数作为入罪的唯(wei)一依据,而应充分(fen)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xin)特点(dian),体现(xian)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相对较宽认定针(zhen)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侮辱“情节严重”,严厉打击和防(fang)范网络侮辱行为。以(yi)破坏未成年人名誉、诋毁未成年人人格为目的,恶意散布未成年人的隐私影像资料,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涉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秩序(xu)的,司(si)法机关应当能动(dong)履行打击犯罪职能,从严追诉追责。

二是加强对网络侮辱未成年被(bei)害人的司(si)法保护。网络侮辱犯罪具有(you)易扩散、不可控、影响消除难、取证举证难等(deng)特点(dian)。而以(yi)网络传(chuan)播隐私照片、不雅视频为手段公然侮辱未成年女性(xing)的,被(bei)害人往往出于害怕报复(fu)与羞耻心(xin)不敢、不愿举报犯罪,更加因为社会经(jing)验少、诉讼能力弱,面临刑事自诉难、私力维权难。对于此(ci)类案件应用好(hao)用足自诉转公诉程序(xu),严厉惩治网络侮辱未成年人犯罪,帮(bang)助未成年被(bei)害人脱离网络侮辱的侵扰,维护安全公平的社会秩序(xu)与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xu),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法治环境。

三(san)是自觉遵守(shou)网络空间秩序(xu)。信息(xi)化社会向(xiang)纵深(shen)演进,网络已成为区别于现(xian)实环境又一人类活动(dong)的空间。任何人在享受(shou)信息(xi)化时代利好(hao)的同时,也应严格遵守(shou)网络空间的各(ge)项规定和秩序(xu),更不能触(chu)犯法律(lu)法规的红线。随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xi)网络实施诽谤等(deng)刑事案件适用法律(lu)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jian)》《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deng)法律(lu)法规及司(si)法解释的出台,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力度正进一步加大,治理网络空间的严密法网正进一步形成,“网络不是法外(wai)之地”,任何在网络空间的违法犯罪都将受(shou)到法律(lu)法规的严厉制裁(cai)。

陆秀勇 江苏(su)省泰州市(shi)姜堰区人民检(jian)察院副检(jian)察长

汤 琼 江苏(su)省泰州市(shi)姜堰区人民检(jian)察院第四检(jian)察部主任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于:北京市(shi)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移动站 , 查看更多   
sitemapsitemap1sitemap2sitemap3sitemap4sitemap5sitemap6sitema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