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6月17日电 (王题题)6月17日,博主“@B 太”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反映“在西湖景区龙井(jing)村某茶叶店(dian)购买龙井(jing)茶”一事。
当天,杭州市市场(chang)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就此事发布有关(guan)情况通报:经初(chu)步查明,该店(dian)(龙井(jing)189号)营业员在6月11日、6月12日、6月13日连续(xu)三次(ci)将产自杭州市余杭区的龙井(jing)茶宣称为“西湖(狮峰)龙井(jing)”售卖给当事人,销售金额(e)共(gong)计1800元(人民币),涉嫌虚假宣传。目前,该案件正(zheng)在进一步查办中。
情况通报。 西湖景区供图
据悉,今年以来,该局已联合其他(ta)执法部门开展多次(ci)专项行动,查办案件25起,涉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标签不合规(gui)和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
西湖龙井(jing)茶是中国(guo)茶文化中的璀(cui)璨明珠。因此,该局再次(ci)提醒所有涉茶农户和企业务必恪守诚信、规(gui)范经营,也将依法对影响和有损于西湖龙井(jing)茶品牌及声誉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该局还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西湖龙井(jing)茶时一定看清并认准“西湖龙井(jing)专用标识”,如有发现(xian)商家涉嫌违法经营行为,可随时拨(bo)打12345热线投诉(su)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