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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发文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强化标本兼治保持高压态势,意见,力度,体系
2024-07-09 07:13:52
多部门发文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强化标本兼治保持高压态势,意见,力度,体系

7月5日,国务(wu)院办公厅转(zhuan)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guan)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wu)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大力提升了对资本市场财务(wu)造假的打击和防范力度,强(qiang)化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强(qiang)调对财务(wu)造假必须坚持综合施策,强(qiang)化标本兼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证监会新闻(wen)发言人表示,《意见》是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wu)造假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目前,证监会已经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细(xi)化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积极会同国资监督管理机构、金融(rong)监管部门、有关(guan)企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guan)、地方政(zheng)府等,进一步增强(qiang)责任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tui)动《意见》各项任务(wu)、要求落地见效。

第一是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加强(qiang)对重点领域涉财务(wu)造假风险问题的排查,从严(yan)惩处、一体打击财务(wu)造假、侵占、第三方配合造假,对违法(fa)违规(gui)问题依法(fa)严(yan)肃处理,并及时通(tong)报。

第二是优化工作机制。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guan)部门对相关(guan)领域防治财务(wu)造假情况(kuang)进行会商,合力推(tui)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相关(guan)部门也将强(qiang)化内部监督,对于管理或监管履职不力的,严(yan)肃追责问责。

第三是加大宣传和指(zhi)导力度。通(tong)过多(duo)种方式,加强(qiang)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关(guan)切。

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wu)造假体系

《意见》聚焦综合惩治资本市场财务(wu)造假,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wan)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意见》共20项内容,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体内容,第三部分是落实保障。主体部分共提出5方面、17项具体举措。

《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坚决(jue)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wu)造假,优化证券监管执法(fa)体制机制,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加强(qiang)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wu)造假。

上海市协力律(lu)师(shi)事务(wu)所高级合伙人江翔宇对新京(jing)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意见》是针对资本市场建设的基础性问题,即以如何(he)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夯(hang)实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为目的,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wu)造假体系,即行政(zheng)执法(fa)、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因此意义重大。在这个体系中,尤其是加大对重大案件行刑衔接(jie)、对“关(guan)键少数”和“首恶”的刑事追责力度尤为重要。

南开(kai)大学金融(rong)发展研究(jiu)院院长田(tian)利辉对新京(jing)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为当前和今后一段(duan)时期打击财务(wu)造假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有力的政(zheng)策工具,更为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奠(dian)定了坚实的基础。通(tong)过各方共同努力和持续推(tui)动,《意见》的实施效果必将逐步显(xian)现,为投资者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透(tou)明、有序(xu)的资本市场环境。

另(ling)外,《意见》的出台显(xian)示了多(duo)个部门之(zhi)间的协同合作,这种跨部门的合作有助于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打击财务(wu)造假的效率和效果。《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确保政(zheng)策能够得(de)到有效执行,体现了政(zheng)策制定者对于执行力的重视。证监会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严(yan)把(ba)资本市场入口(kou)关(guan)、强(qiang)化穿透(tou)式监管、提升案件调查质效、推(tui)动出台相关(guan)法(fa)规(gui)等,均具有较强(qiang)的针对性和可操(cao)作性,为实施《意见》提供了有力支撑。

因此,《意见》的出台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wan)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的重要标志,对于提升市场透(tou)明度、增强(qiang)投资者信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意见》的实施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健康、透(tou)明的融(rong)资环境。

打击和防范财务(wu)造假面临一些(xie)新的形势和问题

证监会新闻(wen)发言人指(zhi)出,财务(wu)造假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严(yan)重侵害投资者合法(fa)权(quan)益。打击资本市场财务(wu)造假是证券监管执法(fa)一以贯之(zhi)的重点。从近年情况(kuang)看,“白马股”因造假突然爆雷现象明显(xian)减少,市场生态持续好转(zhuan)。

随着执法(fa)力度的加大,打击和防范财务(wu)造假也面临一些(xie)新的形势和问题。如,财务(wu)造假的隐蔽性、复杂性显(xian)著增加,加大了发现和查处难度。特别是近期查处的不少案件中,第三方配合造假问题显(xian)现并引发市场高度关(guan)注。

同时,证监会现行监管执法(fa)体制机制已运行多(duo)年,不能完(wan)全适应新的变化。与市场各方的期待相比,惩治力度和综合效果还不够。就整体而言,造假公司仍是少数,上市公司群体始终是我国企业的优秀代表。但财务(wu)造假对市场信心的影响很大,对投资者利益损害很重,亟需各部门、各地区多(duo)管齐(qi)下形成合力,重拳整肃、坚决(jue)遏制。同时,也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公司治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增加基础制度供给,从源头防范造假发生。

田(tian)利辉指(zhi)出,《意见》强(qiang)调了系统性观念,不仅关(guan)注个案查处,更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通(tong)过完(wan)善监管体系、加大制度供给,从根(gen)本上减少财务(wu)造假行为的发生。《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行政(zheng)处罚力度,提高违法(fa)成本,这将对潜在的财务(wu)造假行为形成有效威慑,同时也表明了政(zheng)府对于违法(fa)行为零容忍(ren)的态度。

《意见》还提出要构建行政(zheng)、刑事、民事立体化的追责体系,这有助于全面追究(jiu)财务(wu)造假相关(guan)责任人的法(fa)律(lu)责任,确保责任追究(jiu)的全面性和深入性。通(tong)过加大对财务(wu)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意见》体现了对投资者权(quan)益保护的重视,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新京(jing)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晓翀

编辑 陈莉

校(xiao)对 柳宝(bao)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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