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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租赁“京牌”,这些人的小客车指标被作废,相关,车辆,行为
2024-07-23 01:03:25
违规租赁“京牌”,这些人的小客车指标被作废,相关,车辆,行为

本(ben)文转自【北京交通】;

7月22日(ri),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了两则关(guan)于作废小客车指标的通告(gao)。根(gen)据通告(gao),吴(wu)某某、傅某某等人因为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买卖(mai)、出(chu)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guan)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ti)出(chu)小客车指标申请。因案(an)涉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已被使用并完成了车辆登记,本(ben)市公安机关(guan)交通管理部门已依法撤销了案(an)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

本(ben)市施行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小客车指标须通过普通指标摇(yao)号、个人新(xin)能源轮候、家庭新(xin)能源积分排序或申请更新(xin)的方式(shi)获得。《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明确,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有买卖(mai)、变相买卖(mai)、出(chu)租或者承租、出(chu)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guan)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相关(guan)行为人提(ti)出(chu)的指标申请。

根(gen)据上述规定,违规买卖(mai)、出(chu)租承租、出(chu)借借用“京牌”可能导致车辆财产损失、指标作废等风险(xian)。首先,签订的小客车指标租售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其次(ci),自己出(chu)钱买车但使用他人指标并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可能面临车辆财产被私(si)自出(chu)售、抵押的风险(xian);如果登记的车主存在债务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车辆可能被查封、拍卖(mai);指标租售行为经公安、司法机关(guan)查实后(hou),车辆将被撤销登记,不得上路行驶或转让。对于小客车指标持有人来(lai)说,登记在本(ben)人名下的车辆由他人长(chang)期使用,发生交通事故后(hou)可能面临承担事故责任的风险(xian),同时指标租售行为一(yi)经查实,小客车指标将被作废。

近年来(lai), 本(ben)市持续开展小客车指标租售问题治理,作废小客车指标并对相关(guan)行为人的指标申请资格予以(yi)限制。市交通委(wei)提(ti)醒广大市民,以(yi)任何形式(shi)买卖(mai)、出(chu)租承租、出(chu)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的行为均涉嫌违规,不抱侥幸心理,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相关(guan)宣传或承诺,以(yi)免遭受财产损失、面临法律风险(xian)

相关(guan)违法案(an)例链(lian)接(jie):

案(an)例1:诈骗案(an)当事人违规租售指标

丰(feng)台法院在审理一(yi)宗诈骗案(an)件时,发现梁某某使用同一(yi)个小客车指标分别向(xiang)多人进行抵押、租赁和(he)买卖(mai),但实际只(zhi)将指标出(chu)租给了谢(xie)某某一(yi)人。经审理,法院认定梁某某以(yi)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zhen)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jiao)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认定指标租售行为违反了本(ben)市小客车数量调控相关(guan)规定。

丰(feng)台法院将案(an)件情况进行通报(bao),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撤销了案(an)涉车辆的登记,市交通委(wei)作废了梁某某名下案(an)涉小客车相关(guan)指标、三年内不予受理梁某某和(he)谢(xie)某某提(ti)出(chu)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案(an)例2:当事人主动承认指标出(chu)借、借用行为

2022年,洪某向(xiang)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主动承认借用其亲属周某的小客车指标,办理了车辆登记,同时提(ti)供了法院一(yi)审、二审判决书等证据材料,认为应按照规定作废指标。证据材料中,两级法院均认定“车牌”租赁合同无效,指标租售行为事实清楚(chu)。

结合案(an)件材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撤销了案(an)涉车辆的登记,市交通委(wei)作废了周某名下案(an)涉小客车相关(guan)指标、三年内不予受理周某和(he)洪某提(ti)出(chu)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案(an)例3: 当事人主动提(ti)供指标出(chu)租、承租行为线索

肖某通过“北京交警”实名举报(bao)周某出(chu)租名下的小客车指标。接(jie)到线索后(hou),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展调查,周某承认将自己名下的小客车指标出(chu)租给肖某,双方签订了指标租赁合同。结合线索和(he)调查情况,认定周某存在出(chu)租小客车指标的行为事实,扰乱了小客车指标调控的秩序。按照规定,案(an)涉小客车相关(guan)指标已由市交通委(wei)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周某和(he)肖某提(ti)出(chu)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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