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jing)6月1日(ri)讯国家金融监(jian)督管理总局网站昨(zuo)日(ri)披露的行(xing)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金罚决字(zi)〔2024〕82号、83号)显示,吉林银行(xing)股份(fen)有限公司长春凯旋支行(xing)贷款(kuan)资金未(wei)按约定用途使用,吉林监(jian)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xing)业监(jian)督管理法》第(di)二十(shi)一条、第(di)四十(shi)六条及相关审(shen)慎经营规则,对该支行(xing)罚款(kuan)一百五十(shi)万元。
李(li)凤(feng)霞(时任吉林银行(xing)长春凯旋支行(xing)行(xing)长)对吉林银行(xing)长春凯旋支行(xing)贷款(kuan)资金未(wei)按约定用途使用承(cheng)担直接责(ze)任,吉林监(jian)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xing)业监(jian)督管理法》第(di)二十(shi)一条、第(di)四十(shi)八条及相关审(shen)慎经营规则,对李(li)凤(feng)霞警告。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xing)业监(jian)督管理法》第(di)二十(shi)一条:银行(xing)业金融机构的审(shen)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xing)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xing)业监(jian)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xing)政法规制定。
前款(kuan)规定的审(shen)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lian)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银行(xing)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shen)慎经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xing)业监(jian)督管理法》第(di)四十(shi)六条:银行(xing)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qing)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xing)业监(jian)督管理机构责(ze)令改正,并(bing)处二十(shi)万元以上五十(shi)万元以下罚款(kuan);情(qing)节(jie)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ze)令停业整顿或者吊(diao)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ze)任:
(一)未(wei)经任职资格审(shen)查任命董(dong)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chang)监(jian)管或者现场(chang)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man)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wei)按照规定进行(xing)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wei)反(fan)审(shen)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xing)本法第(di)三十(shi)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