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印发《苏州市深化(hua)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提出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shang)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公务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的,原则上(shang)提供同餐次(ci)职(zhi)工餐菜品等。
《措施》明确,党政机关原则上(shang)不得新增(zeng)租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已经租用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men)会同使用单位结(jie)合(he)实际明确逐步退出的办法。易地交流干部、挂职(zhi)干部有满足相应(ying)居住条件周转房的,不得安排在宾馆、招待所等居住(含6个月过渡期),已安排周转房的或通过市场租赁方式周转的,要在一周内腾退其他(ta)住处。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未达(da)到10年和行驶里程未达(da)到10万公里原则上(shang)不予更新,更新购(gou)置新能源汽车占比(bi)原则上(shang)达(da)到100%,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shang)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公务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的,原则上(shang)要提供同餐次(ci)职(zhi)工餐菜品,常态化(hua)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工作。(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