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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资料及权威资料大全下载-让买车更实惠更省心,消费者,销售店,汽车
2024-06-03 00:11:44
正版资料及权威资料大全下载-让买车更实惠更省心,消费者,销售店,汽车

近(jin)日,河北邯郸市一场汽车促销活动上,消费者在选购汽车。胡高雷/摄(人民视觉(jue))

随着汽车销售(shou)量持续快速增长,汽车金融业务因分期付款能(neng)够减轻买家资金压力而受到消费者欢迎,但也出现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yi)的现象。不少读者呼吁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yi),促进汽车销售(shou)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购车金融业务纠纷投(tou)诉较为集中

前不久,内蒙古呼和(he)浩特市的徐(xu)先生在当地一家汽车销售(shou)店购车并参加了会员活动,销售(shou)方(fang)称,交纳2万元押金,即可享受汽车终身基础保养,且押金可随时全(quan)额退款。但一段时间后,徐(xu)先生想要退出活动时,销售(shou)方(fang)却(que)表示只能(neng)分期退款或兑换为金融产(chan)品,拒不兑现当初的承诺。

吴先生在人民网“人民投(tou)诉”平台反映了类似(si)遭遇。“我先交纳了5000元订金,但是经销商没给我把车贷办下来,与经销商协(xie)商全(quan)款购车,对方(fang)却(que)要求我在两天内付清(qing),而且给的账户竟然是销售(shou)人员的个人账户。”吴先生说,考(kao)虑再三,他决定不在这家店买车,但对方(fang)拒绝(jue)退还订金。

现实中,购车订金不退的情况(kuang)时有发生。“在消费者表现出购买意愿时,车商就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该产(chan)品或服务的特性,并根(gen)据商品性质,比如是否为定制等,说明订金退还的方(fang)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昆说,“如果不影响产(chan)品或服务的二(er)次销售(shou),车商就应该退还订金。如果是定制的产(chan)品或服务,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二(er)次销售(shou),交易双方(fang)也应协(xie)商解决,不能(neng)单方(fang)面决定不退还订金。”

在消费者所反映的汽车金融业务问(wen)题中,购车贷款纠纷投(tou)诉较为集中。今年(nian)初,湖北襄阳市的刘先生购买了一辆(liang)小(xiao)轿车,购车时与销售(shou)谈(tan)定贷款8.1万元。“但销售(shou)人员办下来的贷款却(que)成了9.9万元。”刘先生说,“我跟销售(shou)人员反映这个问(wen)题时,对方(fang)坚称一开(kai)始商定的贷款方(fang)案就是这样的。”

网友马先生于2023年(nian)12月在一家汽车销售(shou)店确定了分期购车方(fang)案——贷款5万元,5年(nian)还完,第一年(nian)的贷款利息由商家承担(dan)。“当时销售(shou)人员说,贷款利率为3.1%,第一年(nian)贷款利息约为2300元,店里贴息3000元,相当于我还赚了700元。可实际办下来的贷款利率高达8.6%,第一年(nian)的利息为3975元,我还要多(duo)付900多(duo)元。”马先生当场提(ti)出质疑,但销售(shou)人员表示这是银行办理的业务,销售(shou)人员无法更(geng)改。

据了解,围绕贷款金额、还贷方(fang)式、贷款利率、贷款费用的纠纷不在少数。对此,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西彬表示:“如果消费者签订贷款合同(tong)时被销售(shou)人员误导或欺骗,最终实际贷款金额高于合同(tong)金额,或者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商家给出的利率,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he)公平交易权。如果销售(shou)人员或经营者在营销过程中还存在夸(kua)大性诱导或宣传,就涉嫌(xian)消费欺诈。”

“一些汽车金融公司为吸(xi)引(yin)消费者贷款买车,往往推出零首付、低利率等优惠活动,不过大多(duo)有限制条(tiao)件。”河南漯河市的张先生说,“我买车时,销售(shou)给出两种贷款方(fang)案,其中一种是零首付、低利率。但等到走贷款程序时,又告知我需交额外的手续费和(he)服务费。”

值得(de)注意的是,有读者反映自己原本可以(yi)全(quan)款购车,却(que)被销售(shou)人员以(yi)“分期优惠多(duo)”“分期利息低”“可提(ti)前还款”等条(tiao)件吸(xi)引(yin),选择了分期贷款购车。但与银行工作人员面签贷款合同(tong)时,才发现实际利率与销售(shou)人员所说的相差甚远。

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he)自主选择权

为什么明明可以(yi)全(quan)款购车,销售(shou)人员却(que)更(geng)推荐消费者贷款买车?

“实际上,一些汽车销售(shou)人员有意混淆(xiao)利率和(he)费率的概念,诱导消费者签订金融方(fang)案,销售(shou)人员可以(yi)从金融机构拿到返点提(ti)成。”一名(ming)业内人士说出了个中缘由,“还有一些消费者贷款买车后,无法按期还款,就会产(chan)生违约金,车贷机构还可从中获利。”

2022年(nian)12月,原中国(guo)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明确告知消费者年(nian)化贷款利率及(ji)费率,不得(de)使用与实际不符的“免收贷款违约金”“车辆(liang)免抵押”等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金融产(chan)品与服务。

此外,还有商家给出的汽车金融方(fang)案存在捆绑(bang)销售(shou)问(wen)题,比如强制消费者购买一些不必(bi)要的保险、保养服务以(yi)及(ji)装潢、配件等。这些捆绑(bang)销售(shou)行为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还可能(neng)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贵州铜仁市的孙先生反映,他在一家汽车销售(shou)店购买了一辆(liang)价值13万元的小(xiao)轿车,商家给出了本息合计(ji)19万元的贷款方(fang)案,其中包含8700元保险费用。“店里给的保险费用太高了,我不想在店里买保险。但是销售(shou)说不买保险就不能(neng)提(ti)车,而且不退5000元订金。”孙先生对商家的捆绑(bang)销售(shou)方(fang)案表示不能(neng)接(jie)受。

孙先生遇到的问(wen)题并非个例(li),有的读者反映在汽车交易中,一些公司通过强制捆绑(bang)销售(shou)保险获利。“有的公司办理贷款时,要求购车者购买指定的保险产(chan)品,还说这是为了保障购车者的权益(yi)。但实际上,这些指定的保险产(chan)品往往价格昂(ang)贵,且可能(neng)存在过度保障的问(wen)题,很多(duo)保险项目是不需要的。”广东深(shen)圳市的杨先生说。

还有读者反映车贷机构乱(luan)收费问(wen)题。如黑龙江哈尔滨市的孟女士在车贷还清(qing)后,请商家邮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he)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对方(fang)却(que)还要收取460元的材(cai)料保管费。“我在贷款时已经交了相应的费用,现在还清(qing)贷款,还要我交费,这明显是乱(luan)收费。”孟女士表示质疑。

还存在车贷提(ti)前还款难的问(wen)题。有消费者表示,提(ti)前还款时却(que)被告知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被贷款经理拒绝(jue)。一些汽车金融公司设置了高额违约金,限制消费者提(ti)前还款。

还有的汽车销售(shou)公司要求在车辆(liang)上安装各种定位装置,声称这是为了保障贷款安全(quan)和(he)防止恶意拖欠。然而,这些定位装置往往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的风险。一些不良车贷公司可能(neng)会利用定位装置对购车者的行踪进行监控,甚至在还款完毕后仍不拆除这些装置,给购车者造(zao)成不便。

规范汽车金融业务,构建公平透明的汽车销售(shou)环境

规范、健康的汽车金融业务能(neng)够给消费者带来更(geng)好的消费体验。不过,这需要有关部(bu)门、汽车经销商和(he)车贷机构,以(yi)及(ji)消费者共同(tong)努力,营造(zao)良好的汽车金融业务环境。

2023年(nian)7月,国(guo)家发展和(he)改革委员会等部(bu)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明确提(ti)出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ti)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li)、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今年(nian)3月28日,中国(guo)人民银行、国(guo)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提(ti)出,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er)手车、汽车以(yi)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chan)品和(he)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yi)旧换新过程中提(ti)前结清(qing)贷款产(chan)生的违约金,更(geng)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专(zhuan)家建议,有关部(bu)门应当加强监管力度,推动政策措施落细落地。建立跨部(bu)门、跨地区的协(xie)作机制,严厉打击利用金融产(chan)品侵害消费者权益(yi)的行为;建立车商和(he)车贷机构的信用体系,及(ji)时曝光有关汽车金融业务方(fang)面的典(dian)型案例(li),提(ti)升汽车销售(shou)服务水平。“同(tong)时,有关部(bu)门还应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ti)供更(geng)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努力构建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汽车销售(shou)环境。”罗昆说。

读者和(he)网友呼吁,汽车销售(shou)商或车贷机构也应当规范自身业务。“无论是车商还是车贷机构,在面对消费者时都应当诚信为本,不可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合理的购车金融方(fang)案,不做一锤子买卖。”安徽宣城市读者姚女士说。

罗昆建议,面对权益(yi)受损,消费者可以(yi)采取投(tou)诉、申请调解和(he)法律诉讼(song)3种方(fang)式维权。对于事实清(qing)楚、争议情况(kuang)简单的问(wen)题可进行消费投(tou)诉;如果消费者与车贷机构未能(neng)通过协(xie)商达成和(he)解,可以(yi)申请行业组织或第三方(fang)机构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yi)根(gen)据合同(tong)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ti)起诉讼(song),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yi)。”

面对贷款情形前后不一致、捆绑(bang)销售(shou)等问(wen)题,律师建议,如果消费者对合同(tong)内容(rong)存在重大误解,或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消费内容(rong)认知不足来签订合同(tong)时,根(gen)据民法典(dian)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yu)以(yi)撤(che)销合同(tong)。

“消费者也要对汽车贷款的相关流程及(ji)一系列(lie)合同(tong)保持警惕性,对相关的合同(tong)条(tiao)款认真阅读,清(qing)楚了解贷款利率、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rong)。对于不理解的条(tiao)款或者有歧义的文字、语言(yan)等有权要求营销人员作出解释和(he)说明,必(bi)要时也可及(ji)时咨询专(zhuan)业人士,以(yi)免被骗。”崔西彬提(ti)示说。(记者 赵兵,严喻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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