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huan)球网报道】据香港点新(xin)闻5月30日报道,香港47人涉嫌组织及参与(yu)“35+非法初选案”,被控触犯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zui),31名被告在审前认罪(zui)。香港高等法院(yuan)3名法官今日(30日)对(dui)16名不认罪(zui)被告宣布(bu)裁决(jue),其中(zhong)14人罪(zui)名成立。
报道称,16名不认罪(zui)被告分别为: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ying)、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cong)、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lan)、陈志(zhi)全、邹家成、林卓廷(ting)、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xin)及余慧明。刘伟聪(cong)和李予信(xin)被裁定罪(zui)名不成立。
香港星岛网稍(shao)早前报道称,30日早上8时许,已有大批媒体及逾200名公(gong)众人士在法院(yuan)外排队轮候,警方在法院(yuan)外部(bu)署了至少数百警力,附近一带每(mei)个路口均有警员巡逻戒备。
据港媒此前报道,此案共涉及47人,他(ta)们(men)策划及组织参加2021年7月所谓的“35+初选”,被控触犯香港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zui)。控罪(zui)称,各被告宣扬、进行或参与(yu)谋划,旨在滥用他(ta)们(men)在当(dang)选立法会议员后的职(zhi)权,严重干扰、阻挠、破坏特区政府履行职(zhi)能,包括(kuo)在取得立法会大多数议席后,不论利弊全数否决(jue)特区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或公(gong)共开支,迫使行政长官解(jie)散立法会,瘫痪政府运作。
星岛网称,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2条,被告一旦定罪(zui),若属首要(yao)分子或者罪(zui)行重大者须判处无(wu)期(qi)徒刑或者10年以(yi)上有期(qi)徒刑;积极(ji)参加者须判处3年以(yi)上10年以(yi)下有期(qi)徒刑;其他(ta)参加者须判处3年以(yi)下有期(qi)徒刑、拘役(yi)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