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yue)17日电(dian) 光华股份17日公(gong)告,公(gong)司于5月(yue)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ding)书《关(guan)于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you)限公(gong)司、孙杰风、姚春海、张宇敏、吴文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ding)》(以下简称(cheng)《警示函》)。
据《警示函》,光华股份于2022年(nian)12月(yue)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yi)通过《关(guan)于使用部分暂时(shi)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li)的议(yi)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shu))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li),自董事会审议(yi)通过之日起12个月(yue)内有(you)效。前(qian)述投资期限到期后,公(gong)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li),直至2024年(nian)4月(yue)23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chong)审议(yi)并(bing)披露(lu)。
浙江证监局指出,光华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gong)司监管指引第2号(hao)——上市公(gong)司募集资金管理(li)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gong)告〔2022〕15号(hao))第八条和《上市公(gong)司信息披露(lu)管理(li)办(ban)法》(证监会令第182号(hao))第三条的规定(ding)。
公(gong)司董事长孙杰风、总经理(li)姚春海、董事会秘书张宇敏、财务总监吴文娟未(wei)能勤勉尽责,敦促上市公(gong)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bing)履行信息披露(lu)义务,违反了《上市公(gong)司信息披露(lu)管理(li)办(ban)法》(证监会令第182号(hao))第四(si)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ding)。
根据《上市公(gong)司信息披露(lu)管理(li)办(ban)法》(证监会令第182号(hao))第五十二条的规定(ding),浙江证监局决定(ding)对光华股份、孙杰风、姚春海、张宇敏、吴文娟分别(bie)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li)措施,并(bing)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wang)站信息显示,光华股份成立于2014年(nian),是(shi)一家专业生产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的高(gao)新技术企业,2022年(nian)12月(yue)8日,在深交所上市,现有(you)产能21.9万吨。
业绩方面,一季度,光华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56亿元,同比增加18.44%;归属于上市公(gong)司股东的净利(li)润2649.88万元,同比增加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