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xun) 据(ju)北京市医(yi)疗保障局消息,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医(yi)疗保障定(ding)点医(yi)疗机构管理工作(zuo),根据(ju)《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劳社医(yi)保发〔2006〕107号)等(deng)规定(ding),增(zeng)补首都医(yi)科大学附属北京地(di)坛医(yi)院、北京小汤山医(yi)院、北京华信医(yi)院(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yi)院)、北京京煤(mei)集团总(zong)医(yi)院、民航总(zong)医(yi)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yi)院、中国人(ren)民解放军空军特色(se)医(yi)学中心、北京丰台右安门医(yi)院、北京市中关村医(yi)院和北京市门头沟(gou)区医(yi)院10家定(ding)点医(yi)疗机构为A类定(ding)点医(yi)疗机构。
上述定(ding)点医(yi)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医(yi)疗保障规定(ding),落实协议的各项条款,加(jia)强内部管理,提高医(yi)疗保障服务水平,严格控制医(yi)疗费用,切实为参保人(ren)员提供规范(fan)、优质、便捷的服务。各区医(yi)疗保障管理部门要加(jia)强对辖区内A类定(ding)点医(yi)疗机构的管理,同时向参保人(ren)员做好政策宣(xuan)传工作(zuo)。
本通知自2024年(nian)5月31日(ri)起生效。
北京市医(yi)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nian)5月28日(ri)
图源:北京医(yi)保官微
编辑 李忆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