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太原市防汛抗旱指(zhi)挥部下发通知,2024年6月1日8时起,太原市正式上汛,主汛期为7月至8月,防汛关键期为7月16日至8月15日。
为确(que)保安全(quan)度汛,太原市防汛抗旱指(zhi)挥部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清防汛工作面临的复杂(za)形势,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加强组织领(ling)导,加强统筹协调(diao),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防范重大水旱灾害有效合力,全(quan)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cai)产安全(quan)。
通知强调(diao)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要密切关注天气(qi)变化(hua),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大对辖区和职责范围(wei)内的山洪河道、小水库(ku)(塘坝)、堤防、闸涵、淤(yu)地坝、排水管涵、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和危旧房窑、矿山企业、尾矿库(ku)及各类蓄水设施、在建(jian)工程、山洪地质(zhi)灾害易发区、旅游景(jing)区、低洼易积水区域、地下公共空间、下穿通道、轨道交通等防汛重点环节、易险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要落实工程防御和群测群防措施,扎实做好山洪、滑坡(po)、泥石(shi)流等灾害防御和城市内涝防范,确(que)保平稳度汛。
通知指(zhi)出
气(qi)象、水务、水文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监测预报(bao)预警(jing),及时发布预警(jing)信息。
有关部门——
要密切关注天气(qi)变化(hua),适时启动应急响应,视情(qing)况采(cai)取(qu)“关、停(ting)、撤、避”等有效管控措施,提前、果断、彻底、安全(quan)转移危险地区人员。
要加强与本地抢险救援力量的协调(diao)对接(jie),强降雨(yu)来临前,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备足物资,确(que)保险情(qing)发生时及时抢护。
转自:太原日报(bao)
来源:山西广播(bo)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