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uo)网(wang)财经5月6日讯 昨日,雪人股份(002639.SZ)发布《关于收到(dao)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雪人股份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lu)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6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360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lu)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1536.22万元,扣非净利润为-4270.99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lu)的财务数据与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bian)化。
福建证监局认为,雪人股份上述(shu)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lu)管理(li)办法》第(di)三条(tiao)第(di)一(yi)款的规定。根据《管理(li)办法》第(di)五十一(yi)条(tiao)第(di)三款,公司时(shi)任董事长、总经理(li)林汝捷,财务总监许慧(hui)宗(zong)未能勤勉尽(jin)责,对上述(shu)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li)办法》第(di)五十二条(tiao)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雪人股份及林汝捷、许慧(hui)宗(zong)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cheng)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信息显示,雪人股份主营业务为压缩机(组)及制冰(bing)业务、油气服务业务、中央空调(diao)系统业务、氢能源业务。4月30日,雪人股份发布2024年第(di)一(yi)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同比减少11.90%;归母净利润876.9万元,同比增长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