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住房新(xin)规来了!
深圳拟适度放宽非居住房改建保租房条件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lin)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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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在官网发布《关于(yu)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lin)住房的通(tong)知(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kai)征求意见和建设。据悉,征求意见稿进(jin)一步优(you)化了深圳“非居改保”工作机制,适度放宽了非居住房屋改建条件,优(you)化改建消(xiao)防标(biao)准等,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lin)住房提供支撑。
2021年国家作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lin)住房决策部署以来,深圳积极贯彻落(luo)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制定(ding)出台《关于(yu)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lin)住房的通(tong)知(试(shi)行)》(以下简称《通(tong)知》)。针对“非居改保”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联(lian)审(shen)认定(ding)程序(xu)冗长、项目改建要(yao)求高、实施难度大等问题,征求意见稿对《通(tong)知》相关内容(rong)予以优(you)化完善,加快推进(jin)改建项目落(luo)地,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lin)住房提供支撑。
在深圳土地资(zi)源紧约束形势下,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成(cheng)为新(xin)增建设保障性租赁(lin)住房的主要(yao)渠道。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lin)住房,是(shi)指将闲(xian)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ye)、办公、旅馆(酒店(dian))、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lin)住房的行为。
需要(yao)注意的是(shi),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gan)扰、污染或者安全隐患的工业(ye)用地和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du)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上的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等既有非居住房屋,不得实施改建。
此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
主要(yao)内容(rong)如(ru)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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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shi)适度放宽改建条件。1、允许产权清晰、已通(tong)过规划验收(shou)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实施改建。2、取消(xiao)已纳入更新(xin)、整备、征收(shou)计划非居住房屋的改建限制。3、适当调整相关业(ye)主同意的条件,不再要(yao)求宗地内规定(ding)数量业(ye)主同意,调整为取得改建楼栋(dong)内规定(ding)数量业(ye)主同意后即可,但改建单位在改建过程中仍(reng)需保障宗地内其他业(ye)主的相邻权益。
二是(shi)优(you)化改建消(xiao)防标(biao)准。
三是(shi)引导合(he)理规范使用室内空间,在保障安全、满足日常生(sheng)活起居活动要(yao)求的基础上,可以通(tong)过优(you)化室内空间设计,采用先进(jin)建造技术和材料高效利用、合(he)理增加室内使用空间,禁(jin)止(zhi)违规加层(ceng)或者加建。
四是(shi)适当简化改建项目申请要(yao)求。
五是(shi)优(you)化项目认定(ding)程序(xu)。
六是(shi)调整已改项目纳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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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深安居
编辑:余思敏(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