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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再公示“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工作,市场,相关
2024-06-24 09:17:2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再公示“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工作,市场,相关

央广网北(bei)京6月24日消息 国家市场监督(du)管理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经沟通研究,决定(ding)自2024年(nian)6月15日起(qi),国家企业(ye)信(xin)用信(xin)息公示系统(tong)不再公示“已解(jie)冻股权冻结信(xin)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ding)》(法释〔2021〕20号),公司登记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股权冻结,依法在国家企业(ye)信(xin)用信(xin)息公示系统(tong)对股权冻结信(xin)息予以公示。相关司法解(jie)释对于是否公示解(jie)除股权冻结信(xin)息未作出规定(ding),目前国家企业(ye)信(xin)用信(xin)息公示系统(tong)对于股权冻结和解(jie)冻信(xin)息均予以长久公示。

近年(nian)来(lai),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ye)多次提出建议,希望依法停止公示“已解(jie)冻股权冻结信(xin)息”,以推动(dong)被执行人信(xin)用修复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协调,在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前提的情况下,国家企业(ye)信(xin)用信(xin)息公示系统(tong)不再公示“已解(jie)冻股权冻结信(xin)息”,进一步畅通信(xin)用修复程序,激发经营主(zhu)体活力。同时,确保相关信(xin)息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查性,为特(te)定(ding)情况下的查询、审核或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发布于:北(bei)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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