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5月31日,“金华发布”官微披(pi)露,自6月3日起(qi),浙江省(sheng)金华市范围内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政策,以更好满足缴(jiao)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kang)发展(zhan)。
公告(gao)明(ming)确(que),缴(jiao)存职工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职工单方缴(jiao)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kuan)额度为70万元;职工双方缴(jiao)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kuan)额度为100万元。同时,缴(jiao)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的,最低(di)首付(fu)比例为30%,可贷比例为70%。
根据现行规定,金华市区购买首套住宅(zhai),贷款(kuan)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kuan)的80%。最高可贷额度,夫妻双方为100万元,职工单方为50万元。在此(ci)次政策调整后,首套、二套执行统一的最高可贷额度,即职工单方由首套50万元、二套30万元,上调至(zhi)最高70万元;夫妻双方,不论是首套或二套,统一按最高可贷额度100万元执行。
对此(ci),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现有住房商(shang)业贷款(kuan)的公积金缴(jiao)存户,符合公积金贷款(kuan)条件(jian)的可以及(ji)时申请“带押转贷”,实现住房贷款(kuan)“商(shang)转公”,以进一步减轻购房贷款(kuan)负担(dan),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