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zhong)国网财经6月7日讯 日前(qian),中(zhong)国证券投(tou)资基金(jin)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律(lu)处分决定书显示,对励京投(tou)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yi)下简称(cheng)“励京投(tou)资”)进行公开谴责。
中(zhong)国证券投(tou)资基金(jin)业协会〔2024〕180号记录处分决定书显示,励京投(tou)资创投(tou)存(cun)在(zai)以(yi)下违规行为:
2022年,励京投(tou)资在(zai)未与(yu)连涟签(qian)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为连涟注(zhu)册基金(jin)从业资格(ge),并备案为投(tou)资经理。同时(shi),励京投(tou)资将多(duo)只基金(jin)产品的投(tou)资经理变更或登记为连涟,但并未安排其(qi)实际履行投(tou)资经理的工作(zuo)职责。上(shang)述行为违反了(le)《关于加强私募投(tou)资基金(jin)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纪律(lu)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ju)《基金(jin)法》《私募基金(jin)监管办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协会决定作(zuo)出(chu)以(yi)下纪律(lu)处分:对励京投(tou)资进行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