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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20条措施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奖励,激励
2024-07-24 00:12:20
湖南出台20条措施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奖励,激励

记者从(cong)7月23日召开的湖南省(sheng)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南印发《湖南省(sheng)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ruo)干措施》,推动(dong)优(you)质(zhi)科技成果从(cong)校园走进企(qi)业,从(cong)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cong)“书架”走上“货架”。

措施共20条,聚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的突出矛盾和主要(yao)问题,加快破除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制度约束,进一步畅通成果转化通道。

针对高校科研人员转化自主性不够问题,措施提出,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quan)改革,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you)权(quan)赋予成果完成人,单位与成果完成人成为共同所有(you)权(quan)人;可(ke)将单位所有(you)的份额以技术(shu)转让的方式(shi)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you)权(quan)后,自主转化;也可(ke)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quan)。

措施要(yao)求,完善高校科研人员、从(cong)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分类评价激励制度。对主要(yao)从(cong)事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中试熟化、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评价指标,作(zuo)为职务晋(jin)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的重(zhong)要(yao)依(yi)据并加大权(quan)重(zhong),不将论文(wen)作(zuo)为评价的限(xian)制性条件。

措施还提出,鼓励高校制定科研人员企(qi)业兼(jian)职管理制度和管理服务人员激励措施,明(ming)确科研人员按约定取得的兼(jian)职报酬(含奖励)归个人所有(you)、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xian)制,按不低于科技成果转让、许可(ke)净(jing)收入的5%比例奖励管理工作(zuo)人员和中介服务人员,激励更多科研人员参与企(qi)业技术(shu)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zuo)。(记者谢奔)

发布于:北京(jing)市(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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