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民政局印发《惠州市2024年城乡(xiang)最低生活保(bao)障和(he)特困(kun)人员(yuan)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惠州市城乡(xiang)最低生活保(bao)障标准实行城乡(xiang)一体化,由2023年的914元/人·月提升至932元/人·月,将惠及5万余人。
按照(zhao)最新执行标准,城乡(xiang)最低生活保(bao)障标准932元/人·月,实行城乡(xiang)一体化。其中,城镇低保(bao)平均补(bu)差不低于698元/人·月,农村低保(bao)平均补(bu)差不低于528元/人·月。城镇特困(kun)人员(yuan)基本生活供养标准1620元/人·月,农村特困(kun)人员(yuan)基本生活供养标准1492元/人·月。县(区)现行保(bao)障标准高于上(shang)述执行标准的,按不低于现行标准执行。
上(shang)述标准自(zi)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要求各县(区)按《通知》印发当月名册对之前月份(fen)予以补(bu)发,其中2024年新纳入对象按实际(ji)在册月份(fen)补(bu)发,于6月20日前一次性补(bu)发到(dao)位。
同(tong)时,惠州市民政局要求,各县 (区 )应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bao)障工作,通过加大困(kun)难群众(zhong)排查力度,主动(dong)发现救助对象,确保(bao)把符(fu)合救助条件的困(kun)难群众(zhong)纳入保(bao)障范围,做到(dao)应保(bao)尽保(bao),切实保(bao)障困(kun)难群众(zhong)的基本生活。
采写:南(nan)都记者 郭秋成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