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zhong)国网财经4月8日(ri)讯 4月7日(ri)收市后(hou),罗欣药业(002793.SZ)发布(bu)公告称,4月3 日(ri),公司收到控(kong)股股东罗欣控(kong)股通知,其已收到中(zhong)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xing)政处罚(fa)决定书》。
公告显示,罗欣控(kong)股存(cun)在以下违法事实(shi):
罗欣控(kong)股作为罗欣药业控(kong)股股东,截至2023年5月17日(ri),持有罗欣药业股份(fen)比例为 31.23%。2023年5月18日(ri)至24日(ri),罗欣控(kong)股通过大(da)宗交易减持罗欣药业股份(fen)合计6225万股,占罗欣药业总股本的5.72%。罗欣控(kong)股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按(an)规定停止交易,违规减持约787万股,占总股本的 0.72%,合计成(cheng)交金(jin)额约为 5234万元。按(an)照拟制成(cheng)本法计算,罗欣控(kong)股违法所得约230万元。
2023年5月24日(ri),罗欣药业披露《关于控(kong)股股东及其一致行(xing)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罗欣控(kong)股上述减持具(ju)体情况。
浙江证监局认为,罗欣控(kong)股合计持有罗欣药业5%以上股份(fen),在合计减持罗欣药业股份(fen)比例达到5%后(hou),未按(an)规定停止交易,该行(xing)为违反了《证券(quan)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kuan)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kuan)的相关规定,构(gou)成(cheng)《证券(quan)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限制期买卖(mai)股票的违法情形。 依据(ju)《证券(quan)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罗欣控(kong)股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230万元,并处罚(fa)款(kuan)5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罗欣药业主营业务为医(yi)药产(chan)品的研发、生产(chan)和销售。1月31日(ri),罗欣药业发布(bu)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7.2亿元至-4.8亿元,同比亏损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