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崔茂虎案,一审判(pan)了。
2024年7月23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gong)开宣判(pan)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崔茂虎受贿案,对被告(gao)人崔茂虎以受贿罪判(pan)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wu)十万(wan)元;对查(cha)封、扣押在案的崔茂虎犯(fan)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yi)法予以追缴,上(shang)缴国库,不足部分(fen)继续(xu)追缴。
经审理(li)查(cha)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gao)人崔茂虎利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zhi)部副部长、丽江市委书记、云南省副省长等职(zhi)务上(shang)的便(bian)利,以及职(zhi)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bian)利条件(jian),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干部任用等方(fang)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3万(wan)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gao)人崔茂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yi)法惩处。鉴于崔茂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fen)受贿犯(fan)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赃物已部分(fen)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yi)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shang)述判(pan)决。
责编:朱雨蒙
校对: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