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wan),@济南交警 发布警情通(tong)报:
5月2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天桥大队民警刘某被葛(ge)某举报一事。
经查,刘某于(yu)2020年3月至2021年与葛(ge)某存在违反(fan)生活纪律问题。2023年6月,刘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
关于(yu)葛(ge)某举报刘某的其他违纪问题,纪检部门均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未(wei)有证据证实葛(ge)某举报属实。相关调查结(jie)果和处分决定均已于(yu)2023年6月告知葛(ge)某。
2023年7月,葛(ge)某又到(dao)辖区派出所报案称,刘某强制(zhi)与其发生关系。经调查,无证据证实刘某有犯罪事实发生。同年8月,辖区公安分局做出了不予立案决定并送达葛(ge)某。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qian)报道,近日一位葛(ge)女士实名举报“济南交警天桥二中队原副队长刘某有醉酒后(hou)强奸(jian)、婚外情、受(shou)贿等违法违规行为”。葛(ge)女士称,“刘某还有大额财产(chan)来源不明(ming)、受(shou)贿帮人修改醉驾(jia)数据、吃空饷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观察者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