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公(gong)众号,按(an)照因城施策原则和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现(xian)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dai)款政策调整(zheng)如下:
一、对于(yu)贷(dai)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dai)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zheng)为不低于(yu)15%,二(er)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dai)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zheng)为不低于(yu)25%。
二(er)、取消首套住房和二(er)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dai)款利(li)率政策下限。
三、2024年5月18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及5月18日之前完成网签备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dai)款业务按(an)照本政策执行。
四、各城市银行业金融(rong)机(ji)构可结(jie)合本机(ji)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an)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que)定每笔贷(dai)款的具体利(li)率水平和首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