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广州市人民(min)政府办(ban)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chang)平(ping)稳健康发展的通(tong)知》指出(chu),按照《中国人民(min)银行(xing)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kuan)最低首付款(kuan)比例政策的通(tong)知》、《中国人民(min)银行(xing)关于调整商(shang)业性个人住房贷款(kuan)利率政策的通(tong)知》等(deng)有关文件要求(qiu),由广东市场(chang)利率定(ding)价自律机制优化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min)银行(xing)广东省分行(xing)发布的信息,广东市场(chang)利率定(ding)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yuan)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chang)形(xing)势变化及市政府调控要求(qiu),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xia)调整:对于贷款(kuan)购买首套(tao)商(shang)品住房的居民(min)家庭,商(shang)业性个人住房贷款(kuan)最低首付款(kuan)比例调整为不(bu)低于15%,取(qu)消利率下(xia)限。
对于贷款(kuan)购买第(di)二套(tao)商(shang)品住房的居民(min)家庭,商(shang)业性个人住房贷款(kuan)最低首付款(kuan)比例调整为不(bu)低于25%,取(qu)消利率下(xia)限。
在(zai)广州市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tao)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ying)购房贷款(kuan)的居民(min)家庭,又(you)申请(qing)贷款(kuan)购买住房,银行(xing)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kuan)人偿付能(neng)力、信用(yong)状况等(deng)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ding)首付款(kuan)比例和贷款(kuan)利率水平(ping);对于拥有2套(tao)及以上住房且有未(wei)结清购房贷款(kuan)的居民(min)家庭,暂停发放商(shang)业性个人住房贷款(kuan)。
在(zai)广州市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tao)及以上住房的居民(min)家庭暂停发放商(shang)业性个人住房贷款(kuan)。居民(min)家庭住房套(tao)数的认定(ding),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min)银行(xing)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kuan)中住房套(tao)数认定(ding)标准的通(tong)知》等(deng)文件要求(qiu),以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chu)具的住房套(tao)数查询结果或认定(ding)证明显示(shi)的居民(min)家庭已拥有住房套(tao)数核算。
据悉(xi),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9日起执行(xing)。在(zai)2024年5月29日前(不(bu)含5月29日),已完成商(shang)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商(shang)业性个人住房贷款(kuan)政策按原(yuan)规定(ding)执行(xing)。银行(xing)业金融机构根据上述要求(qiu),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ke)户风险状况等(deng)因素,按照市场(chang)化、法治化原(yuan)则合理确定(ding)每笔贷款(kuan)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