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新闻5月(yue)30日电(贾楠 邓(deng)雅丹)26日,一位市民提着一个大铁笼子走进(jin)江津区公安局蔡(cai)家派出(chu)所求助。笼子里关着的是一只长着猫脸模样的小鸟,一身白色的绒毛里夹杂了灰色的鸟羽。
市民李先(xian)生(sheng)介绍,当天蔡(cai)家镇下着大暴雨,李先(xian)生(sheng)发现家中有鸟儿的叫声,后在自家的窗帘下找到(dao)了这只“大眼(yan)睛”。天晴之后,本想着放飞它,但李先(xian)生(sheng)不能(neng)确(que)定是不是国(guo)家保护(hu)动物,就急忙找了个笼子,开车把(ba)它送(song)到(dao)派出(chu)所来寻求民警的帮(bang)助。
民警小心翼翼地对小鸟进(jin)行了检查,没(mei)有发现伤口,经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得知该鸟类为灰林鸮幼体,为国(guo)家二级保护(hu)动物。
随后,民警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灰林鸮带至附近森林里放飞。
警方提示:保护(hu)野生(sheng)动物,保护(hu)生(sheng)态环境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yao)自觉遵守野生(sheng)动物保护(hu)法律法规(gui),一旦拾获国(guo)家保护(hu)动物,应(ying)及时上交农(nong)业、林业部门,或者向(xiang)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切不可非法狩猎、私自饲(si)养或贩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