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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发布“引战”方案:股权意向受让方应为产业集团、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公司,资本,深圳
2024-06-18 00:42:27
中集集团发布“引战”方案:股权意向受让方应为产业集团、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公司,资本,深圳

中国网财经5月16日讯 中集集团日前发(fa)布《关于第一大股东(dong)拟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根据公告,深圳资本集团拟通(tong)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所持中集集团2.75亿股A股股份,占中集集团总股本5.1%。此次(ci)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将不低于8.67元/股,公开征集期(qi)限是2024年5月16日至(zhi)5月29日。

深圳资本集团表示,此次(ci)交易目的在于支持中集集团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发(fa)展,优化公司治理,提(ti)升营运(yun)质量和运(yun)作效率,为(wei)公司引入市场、资本、产业(ye)协同等战略(lue)资源,提(ti)升产业(ye)竞争力(li),实现高质量发(fa)展。

深圳资本集团给此次(ci)交易意(yi)向受让方设置了一系列的“门槛”,比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e)不低于200亿元;意(yi)向受让方应为(wei)单一法律主体(ti)且须独立受让全部拟转让股份,不接受意(yi)向受让方以联合方式参与竞标,亦不接受联合受让申请;具有合法资金来源,商业(ye)信用良好(hao),已足额(e)筹措本次(ci)交易价款的资金或(huo)具备(bei)按(an)时足额(e)支付本次(ci)交易价款的资金实力(li)。

此外,意(yi)向受让方应为(wei)产业(ye)集团,应提(ti)出有效的措施或(huo)方案,为(wei)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市场、资本、产业(ye)协同等战略(lue)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扎根深圳,提(ti)升产业(ye)竞争力(li),实现高质量发(fa)展;意(yi)向受让方承(cheng)诺受让股份之(zhi)后,不得提(ti)议上市公司总部和注册地迁离深圳市,对于其他方提(ti)出的上市公司总部和注册地迁离深圳市提(ti)议投反对票。

发(fa)布于:北京(jing)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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