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李晓旭报道:5月28日,记者从(cong)深圳(chou)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zong)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精神和因城施策原则,根据(ju)深圳(chou)市政府调控要求(qiu),自5月29日起(qi),深圳(chou)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具体来说,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LPR-10bp调整为LPR-45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LPR+30bp调整为LPR-5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