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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 ST百灵及董事长姜伟等被出具警示函,公司,之日起,牛民
2024-06-18 14:39:23
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 ST百灵及董事长姜伟等被出具警示函,公司,之日起,牛民

中国网(wang)财经6月5日讯 日前,ST百灵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披(pi)露2023年(nian)业绩预告,公司及董事长姜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民、财务总监李红(hong)星等责任(ren)人均被贵州(zhou)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调查发现,4月30日,ST百灵披(pi)露《2023 年(nian)年(nian)度报(bao)告》显示,经审(shen)计的归属于上(shang)市公司股东的净利(li)润(run)为-4.15亿元。公司触及应当披(pi)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nian)会计年(nian)度结束之日起(qi)一个月内披(pi)露业绩预告。

上(shang)述行为违反了《上(shang)市公司信息披(pi)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di)182号)第(di)三条第(di)一款、第(di)十(shi)七条的规定。与此同时,公司董事长姜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民、财务总监李红(hong)星等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履(lu)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shang)述行为负主要责任(ren)。

根据相关规定,贵州(zhou)证监局决(jue)定对ST百灵及姜伟、牛民、李红(hong)星等责任(ren)人分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其(qi)认真汲(ji)取教训,采取有效(xiao)措施提高信息披(pi)露质量,杜(du)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ci)发生,并自收到决(jue)定书之日起(qi)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bao)告。

发布(bu)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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