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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终止不超6.61亿元可转债,公司,保荐,对象
2024-06-18 08:04:32
晶丰明源终止不超6.61亿元可转债,公司,保荐,对象

中国经济网(wang)北京(jing)6月18日讯 晶丰(feng)明源(688368.SH)昨晚发布关(guan)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gao)。2024年6月17日,上海晶丰(feng)明源半导体股份有(you)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shi)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shi)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guan)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

关(guan)于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晶丰(feng)明源表示,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guan)工作。综合(he)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安排及当前行业市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guan)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shen)分析(xi),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晶丰(feng)明源表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综合(he)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安排及当前行业市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与中介机构等相关(guan)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shen)分析(xi)后(hou)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及持(chi)续稳定发展造(zao)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zai)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yi),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yi)的情形。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尚(shang)需取(qu)得(de)上交所的同意,公司将在(zai)获得(de)上交所的同意后(hou),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泰联合(he)证券有(you)限责任公司关(guan)于上海晶丰(feng)明源半导体股份有(you)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zai)科创板(ban)上市之发行保荐书显示,华泰联合(he)证券有(you)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he)证券”、“保荐机构”)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邵熠(yi)和潘航为具体负(fu)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ren)。

晶丰(feng)明源5月8日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zai)科创板(ban)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gao))。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jin)总额不超过人(ren)民币66,131.30万元(含本数(shu)),扣除发行费用(yong)后(hou),募集资金(jin)拟用(yong)于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bu)充流动资金(jin)。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piao)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gai)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piao)将在(zai)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ban)上市。

根据相关(guan)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he)公司财务状况和投(tou)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jin)总额不超过人(ren)民币66,131.30万元(含本数(shu))。具体募集资金(jin)数(shu)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shou)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shou)权人(ren)士根据发行时相关(guan)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zai)上述额度(du)范围(wei)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ren)民币100.00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shou)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shou)权人(ren)士与保荐机构(主(zhu)承(cheng)销商)协(xie)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chi)有(you)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you)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ren)、法人(ren)、证券投(tou)资基金(jin)、符合(he)法律规定的其他投(tou)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pei)售,具体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pei)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shou)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shou)权人(ren)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zhu)承(cheng)销商)协(xie)商确定,在(zai)发行公告(gao)中披露。原A股股东有(you)权放(fang)弃配(pei)售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piao)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du)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shou)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shou)权人(ren)士在(zai)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zhu)承(cheng)销商)协(xie)商确定。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jin)诚评级,根据东方金(jin)诚出具的【2023】0462号《上海晶丰(feng)明源半导体股份有(you)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yong)评级报告(gao)》,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yong)等级为AA-,晶丰(feng)明源主(zhu)体信用(yong)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胡黎强直接持(chi)有(you)公司15,306,425股份,持(chi)股比例24.32%,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n)为胡黎强、刘洁茜夫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胡黎强直接持(chi)有(you)发行人(ren)24.32%的股份,胡黎强通过其一致行动人(ren)思勰投(tou)资思源8号私募证券投(tou)资基金(jin)控制发行人(ren)2.00%的股份,胡黎强、刘洁茜夫妇通过海南晶哲瑞(rui)控制发行人(ren)16.18%的股份,二人(ren)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he)计控制发行人(ren)42.50%的表决权股份。胡黎强、刘洁茜所持(chi)有(you)的股份、控制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发行人(ren)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够实际支配(pei)公司行为。

发布于:北京(jing)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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