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介绍,根据国家及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xie)议管理的有(you)关规定,经市、区(qu)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zu)织评估,拟将2家医疗机构和51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xian)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5月28日至(zhi)6月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you)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来源:上海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