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9日)上午,中共中央举行(xing)新闻发布会(hui),介绍和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hui)精(jing)神(shen)。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hui)第三次全体会(hui)议审(shen)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hui)法工(gong)委主(zhu)任沈春耀(yao)表示,《决定》部署的重要举措(cuo)和任务要求,许(xu)多涉及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以及相(xiang)关授权(quan)、批准等工(gong)作,对(dui)立法工(gong)作提出了许(xu)多新课题新要求,需要通过深化立法领(ling)域改革作出新的回答。
《决定》在相(xiang)关部分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tai)环境法典。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hui)精(jing)神(shen),积(ji)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
对(dui)于深化改革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时制定相(xiang)应的法律法规;
对(dui)于实践(jian)经验(yan)尚不充分,需要先行(xing)先试、探(tan)索积(ji)累的事项,可以依(yi)法作出授权(quan)决定;
对(dui)于不适应改革发展(zhan)要求的现行(xing)法律规定,及时进行(xing)修改完(wan)善(shan)或者(zhe)依(yi)法予(yu)以废止;
对(dui)于相(xiang)关改革决策(ce)已经明确、需要多部法律作出相(xiang)应修改的事项,可以采取“打包”修法方式一并处理;
对(dui)于需要分步推进的制度创新举措(cuo),可以采取“决定+立法”“决定+修法”等方式,先依(yi)法作出有关决定,再及时部署和推进相(xiang)关立法修法工(gong)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