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er)中级人民法(fa)院一审(shen)公开宣判中国华融(rong)国际(ji)控股(gu)有限公司(si)原总(zong)经理白天辉受贿一案(an),对被告人白天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bao)夺政治权(quan)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cai)产;对白天辉受贿所得财(cai)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shen)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rong)(香港)国际(ji)控股(gu)有限公司(si)业务(wu)拓展三部负责人、总(zong)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zong)经理,中国华融(rong)国际(ji)控股(gu)有限公司(si)资本运营总(zong)监、总(zong)经理助理、董事、副总(zong)经理、总(zong)经理职务(wu)上的便利,为相关(guan)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rong)资等事项上提(ti)供帮(bang)助,非法(fa)收受财(cai)物共计(ji)折合人民币11.08亿(yi)余(yu)元。
天津市第二(er)中级人民法(fa)院认为,被告人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白天辉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hui)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yi)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fa)应当判处死刑。虽然白天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ti)供侦破其他案(an)件的重要线(xian)索,均(jun)经查证属实(shi),具有重大立功(gong)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shi)、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hui)的危害(hai)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fa)庭遂(sui)作出上述判决。
(总(zong)台(tai)央视记者(zhe) 奚丹霓(ni) 张赛(s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