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zheng)券时报e公司(si)讯,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yang)军委装备发(fa)展部发(fa)布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其(qi)中提出,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jing)许可,不得出口:(一)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fa)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二)燃(ran)气涡轮发(fa)动机/燃(ran)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三)航天服面窗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四)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