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ya)5月31日公告(gao),收到上交所对公司(si)2023年年度报告(gao)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问询函要求说明新增开展与公司(si)主营业务不(bu)具有协(xie)同性的煤(mei)炭贸易(yi)业务的必(bi)要性及商业合理性;说明通过预付大额款项(xiang)方式开展煤(mei)炭贸易(yi)业务的原(yuan)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xing)业惯例;结合子(zi)公司(si)美尔雅(ya)矿业、贵州盘煜成立时间相对较短、参保人数较少(shao)的情况,说明合作双方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的经营管理能力、人员(yuan)配置是否充足,煤(mei)炭贸易(yi)业务是否具有真实交易(yi)背景和商业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