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3日电(范文静)在(zai)沙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居民严先生近日从(cong)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居住(zhu)权不动产登记证明,据了解,该房屋由严先生与其父共同出资(zi)购(gou)买,房屋产权人登记为严先生父亲(qin),严先生与其父共同享有居住(zhu)权。这(zhe)是(shi)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fa)典》实施后(hou),沙洋县颁发(fa)的第一张居住(zhu)权登记证明,标志着该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迈出新一步(bu)。
不动产居住(zhu)权,是(shi)指居民在(zai)特定(ding)房屋上享有居住(zhu)、使用、收益的权利。它与房产所有权不同,更加注重(zhong)居住(zhu)者的使用权和利益。它为居民的住(zhu)房权益提供(gong)了法(fa)律(lu)保障(zhang),有效防范了房屋纠纷和权益争议。居住(zhu)权的明晰(xi)登记,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fa)展,促进了社会稳定(ding)和经济繁荣。
下一步(bu),沙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加强居住(zhu)权登记工作,以确保居民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zhang),营造优质便(bian)捷(jie)的政务营商环境(jing)。一方面,将加大宣传力度(du),提高居民对居住(zhu)权登记的认识和重(zhong)视程度(du);另(ling)一方面,加强技术支持,完善登记系统,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