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jing)5月23日讯 日前,上海证监局公布相关(guan)行政监管(guan)措施决定显示,经(jing)查,山西三立期货经(jing)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三立期货上海分公司)存在,部分营(ying)销宣传用语存在误导性表述、部分无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的(de)从业人员向交易者提供(gong)交易咨询建议(yi)、部分无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的(de)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开展(zhan)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huo)动并对部分品(pin)种走(zou)势(shi)进(jin)行分析预测的(de)违规行为(wei),违反(fan)了《期货公司监督管(guan)理(li)办法》(证监会令(ling)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de)规定。
上海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wei)反(fan)映出三立期货上海分公司风险管(guan)理(li)不到(dao)位(wei),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guan)理(li)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de)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该单(dan)位(wei)采取责令(ling)改正的(de)监督管(guan)理(li)措施,三立期货上海分公司应在收(shou)到(dao)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yi)改正并提交书面(mian)报告。
同时,据上海证监局公布另一条行政监管(guan)措施决定,张忠山在担任三立期货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期间,作为(wei)该分公司负责人,未切实履(lu)行职责,对三立期货上海分公司上述问题负有管(guan)理(li)责任,违反(fan)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ji)管(guan)理(li)人员任职管(guan)理(li)办法》(证监会令(ling)第47号,经(jing)证监会令(ling)第179号、202号修改)第四条的(de)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ji)管(guan)理(li)人员任职管(guan)理(li)办法》第二条第三款(kuan)、第四十四条第一项(xiang)的(de)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张忠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de)监督管(guan)理(li)措施。上海证监局要求,张忠山应认真对照(zhao)相关(guan)法律(lu)法规,分析公司违规问题产(chan)生的(de)原因,切实履(lu)行管(guan)理(li)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