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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资料大全正版资料2024年一-【理响中国】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三个突出特点,规定,行为,国家行政学院
2024-06-02 06:19:34
香港资料大全正版资料2024年一-【理响中国】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三个突出特点,规定,行为,国家行政学院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quan)党开展(zhan)党纪学习(xi)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xi)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官(guan)网官(guan)微(wei)特开设《党纪学习(xi)教育问答》专栏,围绕习(xi)近平总(zong)书记关于全(quan)面(mian)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yao)论述、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和(he)要(yao)义(yi),以及党员干部在实际工(gong)作、学习(xi)中常见的疑惑和(he)违纪风险点等,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专家学者进行解(jie)答,为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xi)教育中提供学习(xi)参考。

今天推出第三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三个突(tu)出特点》,敬请大家持续(xu)关注。

党纪学习(xi)教育问答

第三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三个突(tu)出特点

解(jie)答专家

刘炳香,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教授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三个突(tu)出特点

答:一是更严。党的十八(ba)大以来(lai),以习(xi)近平同志为核心(xin)的党中央围绕管党治党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jian)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tu)出位置。(1)在《条例》第四条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jian)持下去”,把“严”的精神一贯到底,让铁纪“长牙”、发威,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xian),坚(jian)持党纪严于国法,即凡违法必违纪。(2)在《条例》第三十条新增对涉黄涉毒(du)等丧失党员条件(jian)、严重败(bai)坏党的形象(xiang)行为的党员的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即使(shi)不(bu)构成犯(fan)罪(zui)或(huo)者因追诉时效(xiao)等原因不(bu)构成违法的,也“应当给予开除(chu)党籍处分”。(3)坚(jian)持问题导(dao)向驰而不(bu)息纠治“四风”。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对违反中央八(ba)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延伸到教育培训科研等领域。在第八(ba)十六条、第九十八(ba)条中新增对于在荣誉(yu)表(biao)彰和(he)授予学术称(cheng)号等工(gong)作中弄虚作假、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xun)费等名义(yi)变相送礼方面(mian)的处分规定,宣示我们党反对“四风”的决心(xin)坚(jian)如磐石。

二(er)是更全(quan)。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quan)域治理提升转变。(1)时间上,对党员干部言行全(quan)周期管理。不(bu)论工(gong)作时间还是非工(gong)作时间都要(yao)铭记自己是党组织(zhi)的一员,如《条例》第九十一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chao)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dao)党员干部全(quan)天候摒弃个人主义(yi)、自由主义(yi),增强组织(zhi)观念;不(bu)论在职时还是离职或(huo)退(离)休后一并提出严要(yao)求,如第一百零五条完善对党员离职或(huo)者离(退)休后违规从业行为的处分规定,第一百零六条增加了党员离职或(huo)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huo)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he)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全(quan)方位管理和(he)经常性监督,警示党员无论在职还是不(bu)在职,都要(yao)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2)对象(xiang)上,对所有党员全(quan)覆盖。《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er)条中关于违纪主体(ti)“党员领导(dao)干部”的表(biao)述删(shan)除(chu),这就意味着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xiang)不(bu)再限定于“党员领导(dao)干部”,而是拓展(zhan)到所有党员,充分体(ti)现全(quan)面(mian)从严治党是“管全(quan)党”“治全(quan)党”。(3)空间上,线(xian)上线(xian)下全(quan)覆盖。《条例》在保持线(xian)上线(xian)下行为标准要(yao)求一致性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线(xian)上空间的特殊性。无论党员在何种(zhong)环境下,其行为都必须符合党规要(yao)求。《条例》对党员不(bu)仅要(yao)求在线(xian)下现实世界中遵守纪律,也要(yao)求他们在网络空间里保持高度(du)的自律性和(he)良好的形象(xiang)。在线(xian)上虚拟空间里,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tu)出问题,基于对互联网时代(dai)信息传播规律的深刻认(ren)识,在第一百五十三条中新增对网络空间不(bu)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提醒党员网络不(bu)是法外之地(di),要(yao)时时刻刻严格要(yao)求自己,线(xian)上线(xian)下一个样。

三是更细。针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条例》对违反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细化、具体(ti)化;同时,为了应对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增加兜(dou)底规定,这有利于推动党的各个组织(zhi)严格、精准执纪,不(bu)断提高执纪的效(xiao)率与公平,也有利于党员更加清晰把握知晓言行警戒线(xian)。主要(yao)表(biao)现在:(1)《条例》将原来(lai)一些适用相关纪律兜(dou)底条款“其他”处理的违纪行为逐一列举出来(lai),使(shi)之成为具体(ti)的纪律条款,从而使(shi)划定的纪律边界更加明确、清晰。如第三十条中,对原“或(huo)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sun)害党、国家和(he)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ti)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chu)党籍处分”,细化为“或(huo)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yi)市场经济秩序(xu)、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sun)害党、国家和(he)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ti)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chu)党籍处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jin)收(shou)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cai)购管理、金(jin)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yi)照前款规定处理。党员有嫖娼(chang)或(huo)者吸食、注射毒(du)品等丧失党员条件(jian),严重败(bai)坏党的形象(xiang)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chu)党籍处分”。(2)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列举完全(quan)的处分条款,新增10个兜(dou)底条款(在《条例》第三、第七、第八(ba)、第九章中),把与其上列举情形类似的已经出现但还不(bu)普(pu)遍或(huo)未来(lai)可能(neng)出现而现在无法预料(liao)的其他情形进行全(quan)覆盖,从而有效(xiao)堵塞制度(du)漏洞。如第二(er)十条对于应当从重或(huo)者加重处分的情形,列举4种(zhong),新增兜(dou)底条款,即“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huo)者加重处分情形”。(3)对党的优良传统和(he)工(gong)作惯例等不(bu)成文的规矩细化,增加处分规定。如坚(jian)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新时代(dai)对党员干部的重要(yao)要(yao)求,《条例》新增第一百三十三条对餐饮浪费作出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五十条中新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这就把不(bu)成文的规矩由软约束变成了硬要(yao)求。

把握新修订《条例》“更严”“更全(quan)”“更细”的特点,有利于我们把《条例》学习(xi)好、执行好,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新时代(dai)党的建设总(zong)体(ti)布局,确保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朝(chao)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yi)执政党,领导(dao)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wei)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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