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yin)艳辉(hui)/环球网
据中时新闻网等台媒5月30日报道(dao),艺人炎(yan)亚纶涉(she)拍摄、持有未成年(nian)人不雅视(shi)频,士林地检署(shu)此前依“意图(tu)散(san)布而持有少年(nian)性影像”等罪名起诉炎(yan)亚纶。士林地方法院30日一审宣判(pan),炎(yan)亚纶应(ying)执(zhi)行有期徒刑7个月,可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缓刑3年(nian),可上诉。
炎(yan)亚纶 资(zi)料图(tu)
台湾“中央(yang)社(she)”报道(dao)称,案中被害人于2023年(nian)6月指控(kong),在自己未成年(nian)时期与炎(yan)亚纶(本名吴秉孺)交往,遭炎(yan)亚纶拍私密视(shi)频还外泄。
士林地检署(shu)查出,炎(yan)亚纶于2017年(nian)间认识当时未满18岁的被害人,明知少年(nian)未成年(nian),仍在住(zhu)处用手(shou)机拍摄与少年(nian)的私密视(shi)频并传给另外2人,士林地检署(shu)依“儿童及少年(nian)性剥削防制条例”中“制造少年(nian)性交行为电子信(xin)号”罪、“意图(tu)散(san)布而持有少年(nian)性影像”罪起诉炎(yan)亚纶。
“中央(yang)社(she)”报道(dao)提到,炎(yan)亚纶与被害人于今年(nian)3月达成和(he)解,双方签署(shu)保密条款,不对外透露和(he)解金额(e)。士林地方法院5月30日一审宣判(pan),判(pan)处炎(yan)亚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3年(nian),并应(ying)履行调(diao)解内容。可上诉。
本期编辑 邢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