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民政局印发《惠州市202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bao)障(zhang)和特困人员基(ji)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tong)知(zhi)》,惠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bao)障(zhang)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由2023年的914元/人·月提升至932元/人·月,将惠及5万余人。
按照最新执行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bao)障(zhang)标准932元/人·月,实行城乡一体化。其中,城镇低保(bao)平(ping)均(jun)补差不低于(yu)698元/人·月,农村低保(bao)平(ping)均(jun)补差不低于(yu)528元/人·月。城镇特困人员基(ji)本生活供养标准162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ji)本生活供养标准1492元/人·月。县(区)现行保(bao)障(zhang)标准高于(yu)上述(shu)执行标准的,按不低于(yu)现行标准执行。
上述(shu)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要求各县(区)按《通(tong)知(zhi)》印发当月名册对之前月份予以(yi)补发,其中2024年新纳入对象按实际(ji)在册月份补发,于(yu)6月20日前一次性(xing)补发到位。
同时,惠州市民政局要求,各县 (区 )应高度(du)重视底(di)线民生保(bao)障(zhang)工作,通(tong)过加大困难群众(zhong)排(pai)查(cha)力(li)度(du),主动发现救助(zhu)对象,确保(bao)把符合救助(zhu)条(tiao)件的困难群众(zhong)纳入保(bao)障(zhang)范围,做(zuo)到应保(bao)尽保(bao),切实保(bao)障(zhang)困难群众(zhong)的基(ji)本生活。
采写:南都记者 郭秋成
编(bian)辑(ji):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