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dong)省发展(zhan)改革委在(zai)官网发布消息,就《广东(dong)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征求(qiu)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qiu)意见,旨在(zai)促进广东(dong)省产业有序转移,优化(hua)经济布局(ju),推动区域协(xie)调(diao)发展(zhan)。
《条例》以“政府推动、企业主体(ti)、市场运(yun)作、合作共赢”为原则,共七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承接载体(ti)建设、产业发展(zhan)、帮扶协(xie)作、要素保障、发展(zhan)环境和附则。
在(zai)承接载体(ti)建设部分,《条例》在(zai)承接载体(ti)规划(hua)、承接载体(ti)建设、重点载体(ti)打造、合作园区建设、承接载体(ti)基(ji)础设施建设、承接载体(ti)运(yun)营和承接载体(ti)管理等方面,对产业承接地政府、产业转出地政府等实(shi)施主体(ti)提出具体(ti)工作方向。
在(zai)产业发展(zhan)部分,《条例》专门就制造业梯度转移提出要求(qiu),鼓励产业转出地企业将(jiang)生产制造环节、新生产线等转移到产业承接地,引导生产性(xing)服务业与制造业协(xie)同转移。在(zai)农业、文旅业的协(xie)作融合上,《条例》也提出了规模化(hua)、集约化(hua)、专业化(hua)等要求(qiu)。
在(zai)帮扶协(xie)作部分,《条例》明确了省人民政府有关(guan)部门的帮扶责任,在(zai)营商(shang)环境帮扶、招商(shang)引资帮扶等方面建立健全(quan)相关(guan)机制。
此外(wai),《条例》还在(zai)要素保障部分,针对土(tu)地保障、财政支持、政府政策(ce)性(xing)基(ji)金、金融支持和能(neng)源保障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qiu)。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zhe)朱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