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人(ren)民银行官网】;
中国人(ren)民银行上海总部(bu),各(ge)省、自治区、直(zhi)辖(xia)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ge)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ge)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wei)落实党中央、国务院(yuan)决策部(bu)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gong)求关系的新变化、人(ren)民群众对优(you)质(zhi)住房的新期待,促进(jin)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jiu)调整商业性(xing)个(ge)人(ren)住房贷款利(li)率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全国层(ceng)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xing)个(ge)人(ren)住房贷款利(li)率政策下限。
二、中国人(ren)民银行各(ge)省级分行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ge)省级市场利(li)率定价自律机(ji)制,根据(ju)辖(xia)区内各(ge)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dang)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是否设定辖(xia)区内各(ge)城市商业性(xing)个(ge)人(ren)住房贷款利(li)率下限及下限水平(如有)。
三、银行业金融(rong)机(ji)构(gou)应根据(ju)各(ge)省级市场利(li)率定价自律机(ji)制确定的利(li)率下限(如有),结合本机(ji)构(gou)经营状况(kuang)、客(ke)户风险状况(kuang)等因素(su),合理(li)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li)率水平。
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wei)准(zhun)。
中国人(ren)民银行
2024年5月17日